提要:我们都知道,男女朋友不可以共同申请房贷,但现在南京有银行特别指出,男女朋友可作为共同还款人。具体情况如何,卡宝宝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男女朋友”可共同还款
曾几何时,房产证上加不加女朋友的名字引起了热议。许多“准丈母娘”表示,房产证上加女孩名字是必须的。也有好说话的“准丈母娘”表示,考虑到男孩家庭条件,双方可共同买房。针对这部分贷款者,有银行特别指出,“男女朋友可作为共同还款人”。
“既然离婚了仍然可以一起还房贷,那么,还未结婚的人当然可以一起还贷款啦!一房产中介人士感叹,“你看这个条款设计得多人性化。退一万步讲,这类购房贷款者即便以后分手了,房产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离婚也能一起供房
离婚了,还可以做朋友吗?不好说。但是,离婚后可以一起供房!据了解,这是南京多家银行向买房人提供的一项便利举措。
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声称,“前配偶可做共同还款人(如主借款人收入证明不足2倍,可由前配偶补足,但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为生活补助费)”。
据了解到,对于“前配偶可做共同还款人”一说,源于“限房限贷”的政策。此前房贷政策收紧,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假离婚真买房”成为一种特殊现象。由此,部分银行开了“绿灯”。
当然,也有多个银行都从操作细则上严格限定了“假离婚”的房贷条件。有的银行甚至规定,离婚超过1年以上才能办房贷。南京有银行并没有一棒子打死,但因为无从区分“真离婚真买房”,因此要求“离婚半年内买房,首套房贷利率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