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规定是怎样的?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纠纷我们可以什么样的法律规定进行解决,下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民间借贷利息。
我国《合同法》的明确规定:
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
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第二、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三、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第四、《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第五、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
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以上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利息规定内容,民间借贷虽然是伴有很大的私人性质在里面,但是它也有一套利息规定,无规矩不成方圆,哟民间借贷利息疑问的朋友可以看看,希望上文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