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可以不用还吗?刘先生四年前有一位好兄弟找他借10万块钱,做他公司的流动资金。刘先生看他兄弟的公司生意还不错的,所以就借给他了。他这位兄弟还给他写了张借条,约定6个月后还钱。很快6个月之后,刘先生提醒了一次,只是他兄弟说流动资金还是紧张,等到流动资金松动些了,就立即还钱,还说“你看我们这么好的兄弟会赖你的账吗?我要赖你的账还给你写借条干嘛,是吧”刘先生一想也是这个理儿,就没有再叫他还。
直到今年刘先生要买婚房结婚,想起了这件事,就去叫他的兄弟还钱,谁知道这次他兄弟不认账了,说借条是假的。刘先生被逼无奈,诉至法院。但是他的兄弟请的律师以诉讼时效来抗辩,最终法院查明事实,的确是其借了刘先生的10万元,但是由于刘先生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所以法院只能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刘先生非常气愤,难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什么判决驳回?因此刘先生继续上诉。可是上诉也被驳回了。刘先生很气愤的找到上诉的法官,让其给他一个解释。法官跟他详细的说了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一个时间期限,一般情况是两年,特殊的有一年、三年、四年的,什么样的案子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都有规定,像民间借贷的纠纷,诉讼时效就是两年,刘先生经过超过两年没有催其兄弟还钱,导致诉讼时效没能中断,也没有有中止的情况,诉讼时效早已届满,法院将不再以法院的司法强制力保证执行。但是欠钱依然可以让其归还,只是法院不能判决支持其诉请。如果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没有超过两年,刘先生还可以重新起诉,寻求法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