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贴息贷款】
政府贴息贷款是长春市为帮助困难群体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解决资金难题的一项惠民举措,自2007年推出以来,截至目前累计有9081人通过政府助保实现续保缴费,其中已有2351人享受待遇,政府累计补贴利息1900万元。
目前,已经申请了政府贴息贷款且今年需要继续贷款的人员续贷业务已经启动,由于2014年贴息贷款相关政策尚未下达,目前只能办理已经贷款人员的续贷业务,暂时不能办理新申请贴息贷款业务,长春市社保局将集中在8月、9月为贴息贷款续贷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经办手续及流程如下:
流程1 审核资料
续贷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低保证》的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一楼12-17号窗口审核,打印输出个人缴费单据。
流程2 个人缴费
续贷人员持个人缴费单据到二楼22-33号窗口缴纳个人承担费用。
流程3 银行续贷
续贷人员持以下资料到一楼3-10号吉林银行窗口办理续贷手续:①贴息贷款个人缴费单据②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原件及复印件③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要与实际相符)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上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要与身份证相符)或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0日内有效)⑥上年度吉林银行个人借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⑦首次贷款签立的借款合同。
办理时间:
按照合作银行的时间安排,贴息贷款续贷业务在每月1~20日(不含双休日)集中办理,具体经办时间如下:
夏季:8:30~11:30 13:30~15:50
冬季:8:30~11:30 13:00~15:30
办理地点: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个体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