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救市政策出台后,银行纷纷给出七折优惠利率,但事实上,七折贷款利率已与存款利率形成倒挂,银行是赔钱的。而最近几年,在七折利率政策并未取消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已纷纷主动将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取消,甚至上浮。经历过国际金融危机的历练,逐步试水利率市场化大潮的金融机构,已经少了些许盲目,多了几分理性。
国庆前夕,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在低迷的房地产市场中激起一波涟漪。在各种声音中,有一些人将政策简单理解为“救市”,恐怕有失偏颇。上述文件虽有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用意,但更重要的意义还是在于改革,房贷新政应放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进行解读。
房贷新政本质上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一个步骤,是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减少不必要的监管约束,让金融机构更多自主定价。比如政策中广受关注的“七折利率”,其本身就是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留的一个“尾巴”。2012年6月,央行调整利率浮动区间,存款利率允许上浮至1.1倍,贷款利率允许下浮至0.8倍,当时强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7倍”。2013年7月,央行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但同时又强调,“为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
可以看出,随着利率市场化推进,存贷款利率浮动上限和下限的放松和取消是大势所趋,“房贷利率七折下限”本身也是一种暂时的状态,利率既然要市场化,自然就是商业银行自主决定,今后如果这个“七折”下限取消也不应奇怪,但不意味着就真的能拿到七折或更低的利率。目前,房贷以外的各种贷款利率下限均已取消,但商业银行真给出七折、五折甚至零利率了吗?并没有,有的还要上浮,这就是市场在起决定作用。因此,重申房贷七折利率并非救市,而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一个环节,并且,今后仍有进一步改革空间。
同样,这次政策中关于首套房标准(即“认贷不认房”)的调整,也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当利率完全市场化时,给谁贷款、不给谁贷款,认什么、不认什么以及利率如何确定(比如现在对企业的贷款),就应更多地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允许商业银行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实际上是对银行自主定价的进一步松绑。
有人将此次房贷新政与2008年的救市相类比,但却忽略了,这6年间,经济金融环境已有很大不同,限贷虽放松,但与2008年已有太多不一样。
首先是政策不一样。中央多次强调不搞强刺激,只进行微刺激,货币政策没有“适度宽松”,而依然坚持“稳健”,这意味着,没有4万亿元,没有信贷的大规模增加,因此,房贷政策的调整更多还是调结构,而非开闸放水。
其次是市场不一样。近一年多,在没有政策打压的情况下,楼市出现自发调整,海水退去,方知谁在裸泳,购房者看到了楼市蕴藏的风险,因此出手更加谨慎,不会因为信贷小幅调整就立即进入市场。毕竟,一旦房价下跌,利率的那点优惠弥补不了房价本身的亏损。
再次是银行不一样。与6年前相比,利率市场化大幅推进,商业银行有了更多自主权,也有了更多自担风险的意识。2008年救市政策出台后,银行纷纷给出七折优惠利率,但事实上,七折贷款利率已与存款利率形成倒挂,银行是赔钱的。而最近几年,在七折利率政策并未取消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已纷纷主动将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取消,甚至上浮。经历过国际金融危机的历练,逐步试水利率市场化大潮的金融机构,已经少了些许盲目,多了几分理性。
以改革的视角来看待这次房贷新政,意味着在政策落地和执行的过程中,有关各方最重要的就是做好一件事——尊重市场。
要尊重房地产市场。楼市终究不能只涨不跌,为稳定楼市,政府采取的措施已经够多,从取消限购、限贷到税收优惠,截至目前,可以说能用的政策手段已经用得差不多了,政府之手已基本摸到了边界,再伸长,可能就要越界了。以往出现过的一些事情,比如对开发商做出指令性要求,禁止打折降价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希望不要再重现。
要尊重金融市场。央行、银监会出台的房贷新政中本身对商业银行自主经营给予了充分尊重,不论是首套房还是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及利率,都强调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并无强迫。因此,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不应干预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比如发出政策指令,要求利率必须打折、首付必须降低等等。
要尊重市场参与者即购房人。买不买房,贷不贷款,要每个人自主决定,政府和媒体应避免诱导,杜绝忽悠。不久前某地方党报在头版头条号召市民买房,称“目前已到购房好时机”,有失身份,引发批评。当前要警惕利益集团对房贷新政进行故意的误读、炒作,营造房价上涨的预期。有的房企以房贷新政为借口酝酿涨价,无疑是误判了形势,错打了算盘。试想,如果房价的上调抵消了利率和首付的下调,又何以让更多刚需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