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粗心少还了几元几角或是因为马虎迟还了一日两日而常常挨全额罚息的刷卡一族们将迎来一个好消息——7月1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正式执行,新规将为国内所有信用卡使用者亮起容差容时的还款绿灯,信用卡全息罚款寿终正寝,欠款3天以内、金额少于10元的即视为按时还款。
信用卡消费10000元,即使只有10元未还,银行仍按10000元收息。作为信用卡持有者的山东律师王新亮,早在2年前致信中国银监会,请求银监会对银行业涉及信用卡的“全额罚息”霸王条款进行整顿或废除。同时,一直被消费者视为“娘家人”的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对信用卡“全额罚息”的作法提出质疑,认为这是在消费者不知情前提下的“霸王条款”。现在这个曾被多家银行描述为“遵从国际惯例,与霸王条款无关”的信用卡收费问题,在受到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质疑和谴责后,终于寿终正寝。
毋庸置疑,银行作为企业,提供服务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对于银行中间业务,如银行卡实行收费应视为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向自负盈亏的商业化转轨,如果对日益放大的银行卡业务仍提供“免费午餐”的话,银行就会失去原动力,出现不应有亏空,最终也会导致其给客户提供的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但从平等互惠的角度来看,银行与客户之间是平等的商品交换关系,它们之间的买卖是以等价交换为前提。银行有制定收费标准获取报酬的权利,客户也有选择服务的权利。但现在问题是当各家银行卡服务纷纷告别“免费时代”,银行服务没有免费,只有收费,没有市场,只有垄断时,消费者只能是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不得不为与所谓的国际惯例接轨的银行卡服务埋单的同时,能否享受到真正的国际水平服务却仍是一个未知数。
也就是说,惟有营造一种公平竞争的商品交换环境,才能让消费者充分享受收费服务应有的水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银行改善服务和提高质量,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更能够形成规范统一、竞争有序的金融市场秩序,促进国内金融业进一步健康发展。
延伸阅读
全额计息方式
按照全额计息的方式,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未能还清全款,就算只差1分钱,都会按照当期账单全额以万分之五的日利计,并按月计算复利。而按照未清偿部分计息,只需支付这1分钱未还清部分的利息即可,比全额计息省下不少。
持卡人如果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应支付所用款项从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外,还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滞纳金。比例由人民银行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比如持卡人当期最低还款额为1200元,而持卡人当期只还了1100元,那么需要支付(1200-1100)×5%=5元滞纳金。
容差还款
对信用卡的计息方式,除了银行常用的全额计息和部分计息外,现在部分银行还推出了“容差还款”,比如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那什么是“容差还款”?
这种计息方式下的利息,具体是如何计算的呢?以民生银行为例,该行的“容差还款”规定是: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但其未还部分的差额少于10元时,民生银行视同该持卡人全额还款。比如说客户消费1万元,而在免息还款期内还款9990元,余额10元未还清,民生银行将视客户为全额还款,不再计收利息。
不过,各银行的容忍度都是不一样的。其中,中国银行执行欠款的1%以内容忍;建设银行执行10元以内容忍;浦发银行执行10元以内容忍;招商银行执行10元以内容忍;民生银行执行10元以内容忍;农行最小还款已还清的情况下普卡100元以内金卡200元以内。此外,中信银行及交通银行均执行无容忍政策。
银行态度
工行是国内第一个取消“全额罚息”的银行。取消“全额罚息”后工商银行将名利双收。当前来看,取消“全额罚息”的国际卡占工商银行的信用卡总发卡量不到10%,因此对其信用卡的利息收入影响不大;从长期来看,工商银行的信用卡市场潜力巨大:
调查数据表明,在工商取消“全额罚息”后,有近四分之一的持卡人表示会多使用工商银行信用卡或者是考虑去申请一张工商银行信用卡;从品牌上讲,相对于其它银行信用卡品牌认知来源于银行品牌的“给予”而言,工商银行已经通过其信用卡取消“全额罚息”事件来“反哺”其母品牌,彰显工商银行“您身边的银行,可信赖的银行”的品牌诉求。
编辑推荐:信用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