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发布会上,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周金黄透露,《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正在商业银行间征求意见,该办法要求“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不得开通信用卡受理功能”。
换句话说,那些在银行无对公账户的个体经营者今后将无法受理信用卡结算。据悉,5000重庆“正宗”个体户不能受理信用卡结算。
“重庆商户的POS机分两种,一种是一般POS机,另一种是电话POS机。”一位接近银联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解释说,一般POS机是大型商户安装,比如新世纪百货、重百等,而电话POS机则主要是个体商户安装。而目前重庆安装了电话POS机的个体商户在5万户左右,每年的刷卡金额约为1600亿。
该人士表示,“对于个体商户而言,刷卡的结算账户如果是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对公账户,仍然是可以刷信用卡的。”如果个体商户在银行开设的是私人账户结算,那就只能受理储蓄卡结算了。
上述人士称,据悉在近5万户个体商户中,用私人账户结算的仅占一成,在5000户左右。
银行业人士表示,央行的新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限制个体商户刷卡,而是为了防止信用卡套现。
信用卡取现,实际上是一种短期贷款,需要支付银行取现手续费和一定时间的贷款利息,而信用卡套现则是“利用信用卡刷卡交易的免息期,通过虚假交易将一定的金额从信用卡额度中取出来,不用支付利息和手续费。”信用卡套现目前比较猖獗,主要发生点就是以私人账户作为结算账户的个体商户。
银行人士建议,个体商户可注册公司并到银行去设立一个对公账户,用该账户进行结算。
“只要带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到银行填写开户申请,报人行审批后即可开户。”银行人士说,“这样做好处很多,对公账户的信用度要比私人账户可信度更高,这样既可扩大交易量,同时还能规避交易汇账号被盗、资金被划转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