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蔡某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5万元的信用卡。今年1月至6月,已无固定收入的蔡某多次持卡到某商城消费,共欠款2.7万余元。后经银行催收十余次,仍以各种借口推脱,恶意躲避还款。
根据银行报案提供的线索,房山警方找到了在家躲避的蔡某。据蔡某供述,他多次透支消费大多是购买了生活日用品,自己也知道刷卡花了很多钱,可还是控制不住消费欲望一刷再刷,直至无力还款。目前,蔡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已被房山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