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境外消费单笔满¥888,每满3笔获赠红包一个,拆开红包可领消费金奖励,每个红包最低奖励¥38,最高奖励¥888
活动期间红包奖励总金额为100万,领完即止
单日同一商户如有多笔达标消费,仅统计当日第一笔消费
参与流程:
1、步骤一:境外消费,2/8-3/31至境外(含港澳台)刷卡消费或登录境外网站购物(需外币结算)
2、步骤二:领取红包:4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我行4月初短信通知为准)进入“平安信用卡APP”专属页面领取红包(需先下载APP、完成注册、并绑定平安信用卡,否则无法领取)
3、步骤三:拆开红包:在我行通知的时间范围内拆开红包,每个红包奖励金额随机,最低奖励¥38,最高奖励¥888,每位客户获得的红包奖励总金额最高为¥888
活动细则:
1.本活动适用于除金通卡、花漾卡、烟草采购卡以外的平安银行各类信用卡(含原深发展信用卡)。
2.本活动不需要报名即可参加。境外消费的统计时间为2/8-3/31,红包需于4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我行4月初短信通知为准)进入“平安信用卡APP”专属页面领取(需先下载APP、完成注册、并绑定平安信用卡,否则无法领取)。达标客户需在我行通知的时间内领取红包,逾期不领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
3.活动期间红包奖励总金额为100万,领完即止;是否领完以活动专属页面提示为准,银行不另行安排通知。单个红包金额随机且以消费金的形式发放,最低¥38,最高¥888;每位持卡人累积最多可获得¥888。
*消费金非现金或现金权益,不可转让、交易或兑现,不会对持卡人的信用额度、可用额度、账户余额等造成任何变更或影响,仅用于抵扣本活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的指定类型的交易。
4.境外¥888的消费,若单日同一商户若有多笔达标消费,仅统计当日第一笔消费。
*同一商户是指,消费后商户代码显示为一致的商户,商户代码可以通过POS签购单查询或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
5.拆红包所得消费金根据客户在2016/4/1-2016/5/31期间指定类型(①境外、②餐饮、③百货、④住宿、⑤网络)的实际消费情况进行抵扣,如未有指定类型消费或消费金额不足,剩余消费金将不再返还,视为持卡人主动放弃,未抵扣部分自动作废。抵扣金额将分别于5月和6月月底返还至客户信用卡账户。其中,本活动的指定类型消费(①境外、②餐饮、③百货、④住宿、⑤网络)判定标准如下:
备注:MCC代码参考刷卡消费的POS签购单中“商户编码”的第8-11位。若出现签购单显示的MCC代码与实际商户类别不符,请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
6.本活动的指定类型消费不包括一账通系列卡使用借记账户或通过电子现金账户进行的消费,使用IC信用卡进行的圈存交易,以及取现、预授权、退货交易、撤销交易、还款、取现手续费、利息及其他费用;商城分期、邮购分期、线下POS分期交易如发生在活动期内,按订单提交日以及分期总金额计算。交易时间以平安银行信用卡结算系统记录的交易时间为准,交易金额以平安银行信用卡结算系统记录为准;同一客户名下若持多张主卡或附属卡,消费金额合并计算,附属卡交易归入主卡。美元交易按照1:6.4折算为人民币进行统计。
*退货交易:若客户2-3月发生的境外消费发生退货或部分退货致使交易金额不足¥888,该笔退货交易将从累计笔数中扣除;若客户4-5月的指定类型消费发生退货,该笔退货交易对应的奖励将不予以返还;对于已赠送的奖励,我行有权在活动期后进行扣减。
7.客户5-6月信用卡账户若未收到奖励或对奖励金额有异议,可于2016/7/31前致电平安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95511-2反馈,逾期将视为放弃反馈权利,我行将不再受理。
8.用户不得以任何恶意方式和行为参与本活动,如客户通过虚假交易等不真实或不正当的刷卡行为参与活动,一经核实,银行有权取消用户参与资格,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为保证后续可以正常获得奖励,建议保留活动期间的交易签购单以备核查。
9.持卡人若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整户信用卡、对平安银行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平安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不享受活动奖励;
10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本次活动的规则如有调整或变更以平安信用卡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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