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对象:汇丰同程艺龙联名信用卡汇丰同程艺龙联名信用卡 开启新窗口或汇丰同程艺龙旅行联名信用卡汇丰同程艺龙旅行联名信用卡 开启新窗口(简称“联名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简称“持卡人”)
活动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含)
活动说明:活动期间,当月累计可计积分(包括通过支付宝、财付通及京东支付快捷支付完成的消费)金额满人民币2,888元(含),次月在“荟∙赏 掌中世界”权益平台领取TE别旅遇包的持卡人可在汇丰中国权益平台以9信用卡积分兑换30元同程艺龙火车票红包一个。
参与流程:
达标持卡人可在“荟∙赏 掌中世界荟∙赏 掌中世界 开启新窗口”权益平台以9信用卡积分兑换同程艺龙30元火车票红包一个。每位客户每月限享1次。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权益领取成功后,持卡人可在次日起使用预留在汇丰中国的手机号码登录同程旅行APP,在“我的”-“红包优惠券”中查询并使用,红包有效期为领取后60天。
持卡人登录同程旅行APP平台选择商品后,单笔订单金额大于31元时,可在结算页面选择同程艺龙旅行红包抵扣相应金额,并用汇丰同程艺龙联名信用卡支付立减后超出部分的订单金额。
*温馨提示:持卡人使用“同程艺龙旅行红包”期间遇到任何问题,可在同程旅行APP上点击“客服”或致电同程旅行客服专线电话:95711进行查询。
活动细则与声明:
本活动仅限汇丰同程艺龙联名信用卡或汇丰同程艺龙旅行联名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持卡人”)参与。
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为止。
每个自然月内可计积分消费包括支付宝、京东支付及财付通快捷支付,持卡人使用汇丰同程艺龙联名信用卡或汇丰同程艺龙旅行联名信用卡银联人民币卡当月累计可计积分消费需达人民币2,888元。
联名信用卡入账金额累计计算。如已发生消费最终被撤销、全额退款、部分退款或未入账,则该消费不可计入满足达标条件的消费金额中。
红包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需在同程旅行APP平台绑定汇丰中国信用卡预留手机号使用,权益不允许转让或售卖。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持卡人须在消费达标后次月内登录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点击领取同程艺龙红包。如逾期未领取,则视为自动放弃该月本权益的使用。
本权益不可与同程旅行APP中的其他优惠同时使用。
持卡人使用“同程艺龙旅行红包”期间遇到任何问题,可在同程旅行APP上点击“客服”或致电同程旅行客服专线电话:95711进行查询。
同程艺龙火车红包的有效期为兑换后60天内,过期将无法使用。
为确保本活动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签购单、收银小票、发票等),并在汇丰中国要求时予以提供。
活动期间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汇丰中国有权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取消该等持卡人参与活动的资格、有权从持卡人信用卡主卡账户直接扣除已获得礼品的等值金额或采用其他法律措施。
1)持卡人有任何虚假、欺诈、将信用卡资金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刷单等违法情形或不正常交易;
2)所持信用卡被停用、管制或自行注销信用卡账户的;
3)对汇丰中国其他债务不偿还的;
4)违反《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汇丰中国有权对相关内容(如同程旅行官方网站或官方APP、适用条件、优惠标准等)进行变更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汇丰中国官方渠道公布。
参加本活动,除需遵守本活动条件与细则外,还需同时遵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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