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白金信用卡核发时间,以下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指定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主卡(包含交通银行标准白金卡、沃德白金卡、东方航空白金卡、国航凤凰知音白金卡)的新客户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成功核发指定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主卡的新客户,在卡片核发日(含)起45天内,使用该白金信用卡任意消费满3笔(不含取现和转账),且单笔均满人民币168元,即可免除白金卡首年年费。
活动细则:
1.指定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指交通银行标准白金信用卡、交通银行沃德白金信用卡、交通银行东方航空白金信用卡、交通银行国航凤凰知音白金信用卡,不包含交通银行中铁白金信用卡,活动期间新上市产品是否参与本活动见最新公告。
2.白金信用卡新客户:指从未持有任何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产品,或曾持有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但销卡已超过 6个月,或仅持有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附属卡的客户。客户如同时申请多张白金信用卡,则仅第一张核发且符合奖励条件的白金信用卡可参加本活动。如符合获赠条件的客户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该客户获赠奖励的资格。
3.本活动中信用卡核发日期以首次随主卡寄送的信用卡卡函中注明的核卡日为准,刷卡消费日期以交通银行系统记载的交易日期(北京时间)为准。
4.客户名下的非白金卡消费不得合并计算消费笔数。白金信用卡附属卡不得单独参与本活动,但附属卡消费笔数可计入主卡计算。美元消费计入本活动达标消费范围,美元金额按1:7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5.每位符合条件的白金信用卡新客户仅可获得一次活动奖励。
6.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与商户恶意串通以各种形式损害银行权益;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或持卡人账户出现任何非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逾期、风险管控、限制或停止用卡、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行为的,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7.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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