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被罚的商业银行又添一家。
据大连银保监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披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体育新城支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融资背景不真实、实际用途与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不符、违规续贷掩盖贷款真实质量”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5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依据条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其中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此外,相关责任人张文发对上述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傅强和邱石对上述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处以警告处分。
截止目前,已有多家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上“栽跟头”,被处以20万元以上的罚金。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成立以来为行下用户提供基础且多样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