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新动态,在其官网发布了《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通知》内容对住房公积金额度上限及额度不足问题进行明确表示,按照2020年6月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委员会议精神作出调整,旨在“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职工刚性购房需求,促进郴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在“住房公积金额度上限”这一方面,《通知》表示“双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单缴职工由50万元调整为30万元”。此外,针对被该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被认定为第二套房的职工,无论是单缴职工还是双缴存职工,所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均为30万元。
此外,《通知》明确表示将在郴州市全市范围内推行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资金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办理组合贷款业务补足资金。
从上述做法可看出,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额度上限下调,收紧额度口,或在于收拢住房公积金本业务,减少资金方面的交易,同时通过减少额度管理以降低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给出商业房贷作为补充项,或以此为公积金(组合)贷款提供“曝光”机会,这也让职工贷款购房的成本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