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顺利召开六届四次全体会议。会上就2019年工作进行汇报,并指出2020年目标任务。同时,会上审议通过5项议题,如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追认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等。
其中,针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会上审议通过并将在2020年7月起推行个人期房组合贷款,同时提出缩短贷款期限的业务。
对于个人期房组合贷款,该州新增组合贷款,为当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户提供新贷款途径,不再局限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新推出的组合贷款融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房贷的优势,可贷额度有所上涨,覆盖房型也有所扩张。
主要注意的是,组合贷款依旧保留住房公积金的受限项,所购住房需要满足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合作商业银行允许的准入楼盘。
对于开展贷款缩期业务,该州满足想提前还款贷款者们的需求。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限制,针对连续正常还贷1年且无逾期等不良信用行为的贷款者,在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变的情况下,可申请缩短贷款期限。
申请流程为携带贷款人身份证,在非还款日向贷款地办事处(营业部)进行办理。
如若有当地居民需要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这两种形式,比对条件并按需准备材料,向指定办理窗口提交申请。如若审批通过便可继续后续合同签订等手续以顺利获贷。
需要注意的是,组合贷款的签订合同有时间限制,如若超过规定时间还未签订,将被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