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模块的通知公告,发布“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该通知内容的发布,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进该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内容共有四大部分,分别是“创建对象”、“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
在“创建对象”上,明确指出“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将创建对象导向“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在“工作目标”上,提出“2022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5%;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达到23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率达到45%。”
在“重点任务”上,明确“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强绿色建筑过程监管”、“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大绿色建材应用”、“推进新技术和信息共享”、“建立绿色建筑信息共享和监督机制”这十点。
其中在“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绿色建筑发展”上,提出“绿色建筑预评审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鼓励设计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如若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绿色建筑自住住房的,可享受可贷最高额度上浮至70万元的利好。
在“组织实施”上,指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绩效评价”、“提升专业能力”和“加大宣传力度”这四方面紧扣环节执行。
详情以当地执行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