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多家合作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换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顺位抵押业务合作协议(现房)》。
其中提出,现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可以直接转换公积金贷款,转贷的最高申请额不超过商贷本金余额。
通过开启这一业务,直面降低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门槛,侧面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好覆盖面。或还能减轻当地商业贷款购房缴存职工的还贷压力,节约缴存职工贷款利息支出。
如若要办理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先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若是比对后确定符合商贷借款人,便可向该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待到中心受理并给予审批通过后,贷款申请人需同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贷款申请人授权在贷款发放时将贷款资金划入商贷还款专户。
随后可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在顺位抵押完成后,该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商贷还款专户,合作银行将从该专户中扣划资金清偿借款人的商业贷款。
只有当商贷清偿后,借款人前往注销商业住房贷款抵押登记,才能消除第一顺位的抵押。
如需了解办理详情,有需求的用户请自行前往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以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