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玉溪银保监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该处罚在3月30日实际作出,指出云南通海农村商业银行存在“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并形成风险”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据悉,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贷款三查”的出现是为了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减少资金风险,此外还能用于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是银行实际放贷前所需经过的步骤。
该步骤主要含有3个环节,分别是“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内容如其名,需要在放贷之前对有资金需求的目标对象进行综合情况的调查研究,确定是否予以放款并提出适宜且贴合的贷款方案,同时后续跟踪调查及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看是否有不合规之处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全融机构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该行被处以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云南通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主要经营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