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发布“焦作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开始申请”,旨在“切实减轻低收入职工家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压力”。
内容称,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开始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申请时间截至2020年10月31日。
具体的贴息计发标准,以上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为基准。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本人,按上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50%计发;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配偶,按上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60%计发,单笔当年贷款最高贴息限额为4000元。
如若想要享受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利好,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管理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3、获得民政部门核发的焦作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证明、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困难证明。
符合条件,便可携带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军官证、婚姻关系证明;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借款人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薪资证明(无工作单位或无收入来源的,由所居住社区或街道审核盖章)等要求的材料,到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各县(市)管理部申报。
如若申报通过,贷款贴息资金贷款贴息资金将于当年12月31日前转入贴息对象的银行还贷账户内。
详情请自行前往官网查看,具体以当地政策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