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申请公积金贷款,前提是正常连续缴存一定期限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通常需要“挂靠”企业单位才能顺利缴纳,如工作党会在企业的统一安排下缴纳如数资金,而自由工作者或需要找寻代缴中介,或是“挂靠”可信企业,跟着企业缴纳,但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难道个体就无法“自力”,独立完成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一动作吗?
不,TA们可以!
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7年发布的《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显示,其中明确规定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在广州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在广州市就业的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以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这类人群如若要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如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先要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开户登记时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同时,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广东省规定的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低于10%。
当达到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要求后,便可着手准备申贷材料提交申请。如若顺利获得贷款,需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保证缴存账户可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账户的余额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详情请自行前往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看,具体以当地管理中心给出的政策文件为准,上述内容仅供参考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