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想要进行南京公积金金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时,需要提供哪些南京公积金贷款材料?现在,卡宝宝小编将相关材料信息整理了二遍,助您办事顺利。
一、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在国有土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大修证明原件。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造价评估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5、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原件、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原件。
6、有共同出资人的,共同出资人亲笔签名的同意抵押承诺书。
7、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二、温馨提示:
1、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
2、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的需要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