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人员,应该提交哪些申请材料呢?贷款的最高年限是多久?卡宝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南京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贷款材料
1、房产过户手续、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交易合同、契税发票等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济源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3、借款人收入情况证明2份;
4、婚姻情况证明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6、房管局出示的借款人家庭房屋查询告知单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屋抵押登记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二、贷款年限
购二手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三、注意事项
1、购买二手房的,如采取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加所购买自住住房抵押担保的,在管理中心终审完毕后放款。
2、如采取直接用所购买自住住房担保的,须在受委托银行执管《房屋他项权证》后放款。
3、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具的账户。
四、二手房贷款担保方式
购买二手房的,可采取以下担保方式:
1、有资质的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加所购买自住住房抵押担保;
2、直接用所购买自住住房抵押担保。
注:采取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的,房屋买卖双方须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担保机构须在《借款合同》上加盖担保章,担保机构的担保期限为公积金贷款发放日至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并交受委托银行执管之日止;
采取直接用所购自住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应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受委托银行须在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