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汕尾单位公积金缴存登记与开户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卡宝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登记及账户设立:
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单位设立登记或批准文件,到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审核的文件以及汇缴清册,到指定的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每位职工只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单位录用或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3、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到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自办妥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审核的文件,到受托银行办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或单位更名手续。
4、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法定部门名称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