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是借贷人和贷款银行之间履行的一种合法行为,其审批流程一般也较为谨慎。然而市民刘光启反映,他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物,以贷款人杨文涛及其经营的公司山东百花食品有限公司的名义贷款,在杨文涛打点“关系”后,签订协议、办理贷款的过程中,潍坊农村商业银行审批的过程非常简单。以致260万元贷款发放后,担保人刘光启并不知晓,不出两天,贷款全部落入他人手中。
刘光启等人企图利用捷径获取贷款,结果因为贷款人与他人的复杂经济官司,导致260万元贷款被他人控制。据了解,这种共同贷款的形式本身是违规的,贷款后的资金流向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贷款时的要求,而不能双方协商,直接瓜分。银行对贷款人之间的贷款目的考察不明确,就轻易发放贷款,涉嫌违规放贷。杨文涛与刘光启签署的第一份未完成的共同贷款协议刘光启手里唯一一份抵押材料
9月18日,潍坊昌乐鄌郚镇东庄村刘光启拨打本报金融直通车热线,称有人贷款诈骗,通过贿赂银行工作人员骗取贷款。而潍坊农村商业银行(下称“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发放贷款流程存在问题,造成银行本身以及抵押担保人经济损失。刘光启质疑潍坊农商行涉嫌违规办理贷款。
根据当事人反映的情况,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负责上述贷款事件的信贷员闫先生和该支行行长龚先生均拒绝透露消息。随后,刘光启称,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龚行长通过刘光启律师警告刘光启不要胡闹,称问题正在处理中。
9月25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了解情况之后给予回复。然而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任何形式的答复。
260万元贷款的骗局
据了解,刘光启在潍坊市昌乐县有1200多平方米的房产,原先被租用作电子厂厂房。今年该电子厂撤走,刘光启便将电子厂的设备盘了下来准备自己经营。一切妥当后,资金却断了,工厂没法开工,刘光启决定通过银行贷款救急。按理说有这样一套房产,到银行走正规程序办理贷款应该不是难事,可是因为拖欠他人38.5万元材料费,该厂厂房被昌乐县人民法院查封。
刘光启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杨文涛,说是两人可以共同贷款。2014年4月25日,杨文涛自愿帮助刘光启支付了拖欠的材料费38.5万元,从而解封了房产,用以后来双方共同贷款。
“4月30日,杨文涛与我协商并签订了‘共同贷款合同’,以杨文涛的名义,用我的房产作抵押担保贷这批款。”刘光启称,他们先以杨文涛经营的其中一家公司——潍坊杨大厨食品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工商银行贷款,结果未获审批。
“正要放弃的时候,杨文涛的大姨王启英称可以找关系帮忙在潍坊农商行贷款,于是又以杨文涛的另一家公司山东百花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百花食品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进行贷款。”刘光启说。
在此过程中,杨文涛为了取得刘光启信任,把自己位于潍坊经济开发区房产的房产证及工商银行和民生银行的4张转账支票作为反担保,交给刘光启保管。
“签订协议之后,王启英带着潍坊农商行人员只进行过一次调查,而这次调查也只是一次‘聊天’,此外再无其他任何流程与资料,很轻松就让我签了一份抵押担保合同,并未对房产做评估或出示评估报告。”刘光启称,在发放贷款之前仅此一次当面见过潍坊农商行的工作人员。
刘光启意外得知杨文涛与王启英之间有欠债官司,法院已经宣判执行。但王启英、杨文涛对刘光启故意隐瞒了官司事实,并以各种理由告诉刘光启该笔贷款尚未办妥。
8月8日,刘光启夫妇到潍坊农商行寻找经办贷款的闫先生询问情况。“在我的再三质问下,他才说实话,告诉我银行审批已经通过,并于8月6日贷款办理成功之后,由潍坊农商行将该笔贷款转至百花食品公司账户。”刘光启的妻子郭洪菊说。
后经刘光启多次追讨并调查发现,在贷款下发后当天,王启英已通过法院将260万贷款中的234.56万元全部划至法院账户,作为实现自己与杨文涛之间债权的保障。而杨文涛则称自己也被王启英骗了。
贷款流程被指违规
“担保贷款的房产审核程序极其简单,没测量也没评估,直接拿了一些没有内容的合同书就让我签字,而且最后所有的合同复印件都没有给我。潍坊农商行称给了杨文涛,杨文涛则称找不到了。”刘光启质疑银行该笔贷款的发放流程涉嫌违规。事发之后刘光启辗转从潍坊农商行要到了一
份《房地产抵押清单》,这是他目前手里唯一一份抵押材料。可以看到,这份《房地产抵押清单》上面盖有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的印章,以及经办人的签章。而刘光启说,这份抵押清单在他签字时,只是一份空表格,而现在已经填充了部分表格内容,盖上了刘光启也不知道是谁的印章。
“像您说的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可能办理银行贷款抵押的。在申请办理贷款时,我们会对您的贷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之后会对房产进行评估。如果审核通过,才会给您办理相关的手续,再等待放款。此外,我们还会对您资金使用的流向进行严格审查,对资金流向的买卖合同更会严格辨别真伪。”信贷员周刚解释道。
如此严格的贷款流程,从一开始,刘光启与杨文涛的贷款申请就应该被银行拒绝的,可是为何他们的贷款会如此顺利呢?
“杨文涛有一个蜂蜜购买合同,但是我找律师看了,好多人都说是伪造的虚假交易,就是应付银行看资金用途。”刘光启提到贷款的资金流向,难道银行放款之前对此合同没有进行鉴别真伪?面对疑问,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却不愿意对此做出解释。
9月25日,刘光启寄来的一份录音材料。其中有一段录音是刘光启与杨文涛秘书的谈话,他们多次提到向潍坊农商行行贿。“我只是负责买了卡,买了2万元的卡,他到底是送给行长还是给发放贷款的银行人员我就不知道了。”杨文涛的秘书说道。
刘光启曾多次与潍坊农商行进行交涉,质疑其发放贷款流程。“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龚行长说银行也被王启英欺骗了,正在尽力追回贷款。”刘光启说:“接到你们的采访电话后,龚行长给我的律师打电话,说让我不要闹,就给我解开房子。”
多方投诉未获进展
后来在律师提醒下,刘光启到房管局验证发现,杨文涛提供的反担保的房产证系伪造。而且去银行验证后又发现,4张转账支票全部显示密码错误,也就是说杨文涛未将支票的真正密码告知刘光启。刘光启认为杨文涛、王启英等人存在以虚假商业买卖合同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事发之后,我到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所在地报案,潍坊市高新区公安分局称应该到杨文涛的公司注册地奎文区报案;而奎文区公安分局则说应该到杨文涛的公司实际所在地经济开发区才能立案。最终到经济开发区刑警队,我又被告知这几个公安局都有管辖权,都可以报案,当务之急是看哪里能够尽快立案。”刘光启说。
“9月25日潍坊市公安局电话告诉我去高新公安分局经侦报案,可是高新公安分局没给处理,又把我推出来了。”目前刘光启的报案仍未获立案。
“我咨询过律师,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对于房贷材料审查不严,对于担保物的评估等程序均存在问题,致使我的经济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刘光启说。
为此,9月15日,刘光启到位于济南市杆石桥的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访,希望联合社能够介入调查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的违规放贷行为。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访部的接待人员则给了刘光启一份转办通知单,让其交给潍坊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派调查后反馈到省联合社,再予以处理。
目前上述事件仍未有处理进展,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