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多:从事个体经营最高可获10万元创业贷款
记者从13日召开的全州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州推出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目前,我州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特别是申请创业贷款有什么具体规定?
9月9日,州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对州内就地就近从事创业、进城创业和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者,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
返乡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符合贷款条件的向经营地人社部门的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中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从事个体经营的最高可享受10万元贷款,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最高15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2年,从事微利项目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个人不承担利息;创办企业的,企业吸纳符合贷款条件人员须达到规定的比例,即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且安置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达到在职职工总数30%(100人以上含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可提供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企业劳动用工备案表。企业可享受贷款额度最高达400万元。对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超过200万元的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返乡创业人员享有什么免费培训政策?
返乡创业人员可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技能、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一是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根据自己需要可参加各级定点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按每人5元/学时标准给予补贴;二是创业能力培训补贴。对返乡创业人员参加定点创业能力培训机构举办的创业能力培训,合格后初次创办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未创业的人员按60%兑付;三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A类补贴110元/人,B类补贴100元/人,C类补贴90元/人。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申请者本人,其中在本校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拨付高校创业培训机构。
★除培训补贴外还享有什么补贴?
对返乡创业人员创办企业后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全额给予补贴,招用4555(即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的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企业创业项目还可以申请人才扶持资金和创业实训补助资金。对在创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返乡创业人员),给予0.5-1万元奖励;对投资少、见效快、创业成功率高、拉动就业明显和发展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创业项目提供人给予1-3万元的奖励;对返乡创业的先进农民工和先进高校毕业生给予1-2万元的奖励。
上述奖励资金从各县市和州级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分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