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严”公积金新政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将在近日截止,根据相关媒体发起的网络调查,可以看出市民对于公积金新政的态度以及关注点,对于广东二次贷款拟叫停,市民赞成和反对的人数几乎持平。
本次调查最终回收1561份问卷,包括纸质问卷40 3份,网络问卷1158份。新政前后进行的两次征求公众意见期间,二次重贷拟叫停的条款都引起了较大争议。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中,反对、赞成、观望的声音几乎各占三分之一,反对的声音并非占大多数。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如果其中一方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买房时,仍有一次申贷机会,但需按二套房相关规定办理,也就是首付需要七成,而首套房的首付仅需三成。有不少受访者认为,这种情况下,若双方名下都没有房产,也应当享有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权利,即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且首付只需三成。
相比现行政策,新版意见稿延长了公积金累计缴存的年限要求,虽然比初版的意见征求稿有所放宽,但部分受访者仍然认为,新“门槛”将使得外地户籍、近期工作地点有调动等职工更难入市。此外,随着近年来广州楼市稳步上涨,有六成受访者还希望,广州公积金贷款上限需要提高。
对于本次调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既然是广泛听取民意,媒体作为重要的征集公众意见的渠道之一,该中心将会重视本次调查的结果,在完善公积金新政时肯定会纳入考虑,但最终各种途径征集的意见以何种形式整理并公布,比如是否将媒体征集的意见单列等细节,该中心内部商量后才能确定。
焦点争议
二次贷款拟叫停
反对、赞成、观望三种态度比例接近
本次随机访问中,65.15%受访者属于月入在6000元以下的中低收入人群,52.87%的受访者每月个人缴存公积金在500元以下。
受访者在购房时,对公积金贷款的需求较高。将近一半的受访者选择“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其次是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混合贷款”,仅有约一成选择纯商业贷款。在需要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人群中,76.04%受访者计划购买首套房,仅有20 .93%是用于购买二套房,极少数是用于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
新政前后进行的两次征求公众意见,最受争议的条款莫过于限制二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但调查结果显示,反对的声音并非占据大多数。受访者中,表示“反对”的占39.91%,“赞成”占34.34%,“观望”占25.75%,三种态度几乎各占三分之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解释,截至2014年5月,全市累计共有36.6万职工贷款,约占全部缴存总人数396.5万人的9.2%。这部分贷款职工不但提取了本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同时使用了结余资金843亿元,占总结余资金的82%。值得注意的是,两次及以上重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足1万人,占公积金贷款职工总数不足3%。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限制第二次及以上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影响的职工只是极少数。
“大部分依赖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要还清贷款就不会太快太轻松,比较少会购买两套以上。政策优先首套房的买家,初衷是合理的,但其实限制可以更有弹性。”供职于私企的马女士认为,公积金政策可否不要“一刀切”调节,可根据收入、公积金月缴存额等指标来调整政策。
在反对的理由中,不少受访者担心该条款一旦实施,中低收入的购房者将很难靠公积金贷款来“小房换大房”。
累计缴存年限延长
38.61%受访者认为“合理”,30.32%认为“太长”
本次受访者中,超过六成人并非广州户籍居民。新版意见稿对公积金缴存年限的“门槛”较现行政策大幅提高,对外地户籍居民的影响更大。现行办法中,如果是广州户籍人口,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为半年以上,外地户籍人口为一年以上。
新政意见稿中,缴存年限要求大幅延长。但考虑到职工因为工作的变动,而导致不能连续缴存的情况较多,最新版的意见稿,已将职工申请贷款条件由“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限改为“累计缴存”———即本市户籍的,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且累计缴存两年及以上;非本市户籍的,申请时已连续缴存满一年,且累计缴存三年及以上。然而,不少受访者依然认为,这一限制对于外地户籍、近期工作地点有调动等受访者而言,将大大增加未来入市购房的难度。
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新版意见稿的缴存年限,有38.61%认为“合理”,但约有30 .32%受访者认为“太长”。
这一政策的调整,将让李小姐的购房计划受到影响。“我是广州人,但很快就要到外地工作,不能满足新政的连续缴存年限;我先生是外地人,刚开始在广州交公积金,累计缴存年限也达不到要求。”其认为,公积金新政意见稿对于外地户籍的限制较高,较好的范围是本市户籍与非本市户籍的累计缴存相差半年。
夫妻第二次申贷算二套房
受访者担心此条款催生假离婚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限制二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夫妻如果其中一方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买房时,仍有一次申贷机会,但需按二套房相关规定办理,也就是首付需要七成,而首套房的首付仅需三成。
本次调查中,可以接受这一条款的有36.2%,不能接受的有32.53%,持观望态度的有31.27%。
部分受访者对此提出异议。有匿名受访者认为,如果夫妻只有一方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双方名下都没有房产,那也应当享有与首次贷款相同的权利,即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且首付只需三成。“如果是没有二套房产,却要按二套房产来办理,就是不公平。”
去年,有购房者为了应对“限购令”而办理假离婚,离婚后,两人名下均可有一套房。有受访者担心,有的家庭可能在办理假离婚后,让未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一方购房,公积金新政或将催生这一畸形现象。
贷款上限求提高
5年半来最高贷款额度未调整过
2008年底,被视为广州救市的重大举措,广州公积金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最高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两人购买同一住房,最高额度从65万元提高到80万元。但此后至今,广州楼价大幅攀升,而新政意见稿中公积金贷款上限仍未提高。
本次调查中,60 .01%受访者期盼公积金贷款上限有所提高。供职于广州某事业单位的王先生表示,其月收入3000元以下,目前每月缴存公积金只有几百元,计划花70万元左右购房,但在中心城区,只有楼龄接近40年的二手房才符合要求,但楼龄已经超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要么通过商业贷款,要么就要去花都和增城买房。这次政策调整,应该适当提高贷款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