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民对P2P网贷行业频繁跑路的现象已是大失信心,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又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如何追究“跑路”平台的责任呢?近日,有业内分析师建议在P2P网贷交易中引入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保险公司为互联网金融主体、投资者提供保险服务。这样做是否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呢?
并非所有‘跑路’的平台都构成诈骗和非法集资。是否构成非法集资,需要区别分析。首先,网贷平台“跑路”的原因多样,简单来说可归纳为六类:
一是虚构借款标的进行自融:拿钱自己去放高利贷或做高风险投资,失败后倒闭跑路;
二是纯粹的设局诈骗:建设一个空壳P2P借贷平台网站,用高息吸引投资人上当,时机成熟撒腿就跑;
三是庞氏骗局:基本就是借新还旧,或严重拆标,资金链一断,难以为继,破产跑路;
四是缺乏运营经验和风险控制能力,无法持续经营,倒闭跑路;
五是被合作伙伴或者交易对手牵连,合作伙伴推荐的借款标的或者债权(债权转让模式)质量差,或者承诺的担保无法落实,或者合作伙伴挪用资金;
六是技术原因导致平台受损,P2P网贷平台开发出现漏洞,数据被“黑”未进行灾备,导致交易资金数据无法复原最终倒闭。
显而易见,前三者构成非法集资,也就是刑法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因此建议在P2P网络贷款等互联网金融中引入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保险公司为互联网金融主体、投资者提供保险服务。同时参照证券市场中的投资者权利保护模式,建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中心,为互联网金融参与者提供维权等法律服务,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投资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