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经过户给别人了,现在我只得到了首付款,剩下的钱不知道何时才能拿到。更令人担心的是,目前我手上没有房子买卖的任何凭证。”是银行乌龙还是卖房者者不谨慎?近日,有市民反映,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由于一些银行贷款操作不规范,导致卖房人存在极大的风险。事情的真相是怎样的呢?让卡宝宝网带你一探究竟。
收条的款项等关键处全留空
牟先生称,今年四五月份,他和妻子商量决定把家里的房子以总价55万元卖掉。由于买主资金不足不能一次性付款,他们便拿着网签合同到一家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银行要求他妻子(房产所有人)在没有收到任何款项的前提下,先写一张收到购房款的收条,收条只要他妻子签字和摁手印,其他都是空白。写好后,银行将收条收走。
牟先生对此提出看法,最后这家银行答复无法办理贷款。无奈,中介公司只好为牟先生另找一家银行。然而,牟先生妻子和买房者在办理申请贷款手续时,另外这家银行同样要求牟先生妻子先写收条。这一过程,他妻子没有拿到任何凭证。后来,双方到税务部门交税,完税后银行只电话通知中介公司说贷款“应该没有问题”。牟先生妻子和买房者持完税证明 、首付款相关材料到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贷款银行办理了该房子的抵押手续。
事后,牟先生从这家银行了解到,银行与买房者的合同没有约定放款时间,他妻子签名的收条上款项金额等空白的地方竟然由银行填写。银行人员还答复他,银行都是这样操作的。
“房子过户了,我手上却没有任何凭证。”牟先生说,由于银行与买房者的合同没有约定贷款放款时间,银行与卖方无书面协议,但此时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导致卖房人承担巨大的风险:一是卖房者无法获知何时能 拿到银行的贷款;二是中间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卖房者手上证据不足难以有效维权。
“现在买房者要求我搬出去,但我只拿到了首付款,剩下的钱还没有踪影。”牟先生说,买房者称剩下的钱要问银行,但他手上却又没有与银行产生关系的任何凭证,这令他十分不安。
中介公司称也承担了风险
多名有过二手房交易的市民表示,他们也遇到过这种情况。
一家中介公司的负责人说,银行如此操作,不仅让卖房者承担风险,而且也让中介公司承担了风险。大概在去年10月,该中介公司代理了多套房产的买卖,由于贷款银行没有在合同里约定放款时间,也没有给出受理贷款的书面通知书等,卖房者将房子过户后,一直无法及时拿到剩下的钱。后来到了今年5月,贷款才放下来。有一次,他们到某银行递交了贷款申请,银行办理人打来电话称贷款应该没有问题,叫买卖双方办理房子过户。结果房子办理了过户,银行办理人却又来电话说贷款申请材料领导还没有签字,下一步手续可能要等待,吓得卖房者和中介公司都心惊肉跳。
各部门对此各有说法
曾在外地办理过相关案件的广西某律师事务所江律师指出,上述卖房者的交易行为确实存在风险。贷款银行在收取申请材料后,应给出相关回执。同时,银行应与买卖双方签订可以办理贷款及放款期限的相关书面凭证。江律师还说,上海等地在二手房交易时就对这些进行了规范。
多名接受采访的人员提出,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房产登记部门除要求完税证明 、首付款监管材料之外,还应要求双方提供银行是否同意贷款的相关文书。市工商局有关科室负责人说,银行与买房者的贷款合同不约定放款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
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负责人称,为确保首付款资金安全,该中心要求买卖双方对首付款进行监管。之后,双方凭完税证明 、买卖合同 、首付款监管的相关材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由于买卖双方是自由 、自愿交易行为,提供了上述手续后房产登记部门无权对买卖双方另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