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通知,明确正在审核过程中的按原政策受理的公积金贷款,12月31日前要发放完毕。
11月4日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从60%降到30%,并明确三套房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也不能使用三次。昨天再次下发通知明确,各贷款承办银行自《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发布之日起按新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那些已经按原有政策受理的贷款申请,经贷款职工书面确认后应在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并送中心进行终审。按原有政策符合发放条件的贷款,经贷款职工书面确认后,各贷款银行应在12月31日前将贷款发放完毕。
=相关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