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的春天即将到来?近日,《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讨论会的召开,意在拓宽了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将开放小贷公司的融资上限,取消小贷公司的融资限制。而此前规定,小贷公司向银行融资不得超过资本净额50%。按照新的经营范围,小贷公司可以做股票、债券交易业务、中长期贷款等业务。
据悉,央行征信中心正考虑将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试点;广州首度松绑小贷公司股权限令,并允许小贷公司以留存利润放贷。与此同时,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起草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省级地方政府层面的意见。
数位成都的小贷公司负责人证实,日前受省金融办邀请,参与了关于征求意见稿的讨论会。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拓宽了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对小贷公司从银行融资的杠杆率未提出限制。这让一位成都知名小贷公司总经理感叹:“小贷的春天才刚刚开始。”
银行融资杠杆上限或被取消
征求意见稿被认为是对小贷行业大尺度的松绑。首先,对于小贷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杠杆上限取消,将会为只能依靠自有资金放贷的小贷公司带来更多“血液”。这项限制,也是过去5年间各地小贷公司试图突破的一道“封锁”。
2008年,银监会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小贷公司向银行融资不得超过资本净额50%”。但是,银行是除了股东资本金外,小贷公司唯一的资金来源,该限制让小贷公司难以大展拳脚。
前述成都知名小贷公司总经理称,四川曾经出台创新政策,意图将几家经营较好的小贷公司向银行融资的限制提升到自身注册资本金的100%,但这一创新没有得到银行的响应,多家银行总行发文要求谨慎向小贷公司贷款。这让四川的小贷公司仍然被拦在“框框”内。
“放开限制肯定是好事,但是这也并不代表所有小贷公司都能从银行拿到贷款。”该总经理称,目前四川只有约15%~20%的小贷公司从银行拿到了贷款,而其中拿足资本净额50%上限的又是少之又少。所以,放开限制后,小贷公司要从银行拿到贷款,仍有一定的难度。
拟可提供股票债券等业务
在征求意见稿中,拓宽了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其中包括,发放贷款、办理票据贴现(但不包括转贴现)、买卖有价证券(债券、股票等)、开展权益类投资、贷款转让业务、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发行债券、办理商业承兑、对外提供担保、企业财务顾问、代理销售业务和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原来的规定中,小贷公司的业务范围仅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征求意见稿对小额贷款公司放开的空间超出预期。按照新的经营范围,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做股票、债券交易业务、担保业务、中长期贷款业务,实际上是打开了小额贷款往金融公司发展的通道。
不少小额贷款人士都把征求意见稿对经营范围的拓展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多年的倡议联系在一起。吴晓灵曾公开表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路径的下一步应该是金融公司,转型为后小贷公司可以放贷、吸收大额存款、做分期付款、融资租赁等业务,业务成熟以后可以转型为社区银行。
仍定位于一般工商企业
不过,在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小贷公司身份的认定,依然倾向于一般工商企业,这让一直以来期望转换身份以减免税赋、享受支持的小贷公司有些失望。
目前,四川的小贷公司按照一般工商企业申报纳税,其中所得税25%,营业税及附加等约5%~6%,另外自然人股东还得另外缴纳20%个人所得税。而如果是准金融机构,则只需要缴纳3%的营业税、12.5%的所得税。
征求意见稿称,“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属于一般商业信贷业务”,这相当于变相地把小贷公司定位为一般工商企业。
“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呼吁,希望按照准金融机构纳税,但是没有得到响应。”成都一资深小贷行业人士表示,高额的税赋让很多企业为了满足股东回报,做一些背离小贷公司设立初衷的事情,反过来也制约了小贷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