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山东、安徽、重庆等省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试点后,佛山市开始试行小贷公司的评级管理。目前,小贷公司的评价工作日渐加速,目前在佛山市近40家小额贷款公司中,已有8家小贷公司率先参与到了评级试点工作中。
一直以来,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日常监管职责由各地方金融办履行。目前包括山东、江苏、安徽、广西、浙江、四川、内蒙古等省区在内的金融办出台了针对小贷公司的评级办法。据了解,在推行小贷公司分类评级管理工作的地区中,并无统一的评级标准与要求,各地制定的评级方法、流程与评级等级设定也不尽相同。
以佛山市为例,佛山市金融局对本市内参与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评级过程分为自评、初审、复审3个阶段。公司首先依据《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表》如实作出自评,然后各区监管部门在自评的基础上,对每个评级项目进行核查、重新计分,通过约谈、现场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核实评分结果。最后在初审结果的基础上,对评级项目进行复核,确认小额贷款公司的评级结果及评级类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自评过程中,若公司存在隐瞒重大事项、提供虚假数据信息或进行误导性陈述等违规行为,将会视情节轻重下调评级类别。在评级要素中,风险管理模块占比最高达40%,其次是市场竞争模块占比36%,制度建设模块与其他类均占比12%。最终的评级结果分为四类,评分90分及以上为A类,75分至89分为B类,60分至74分为C类,60分以下的为D类。
与佛山以字母标志等级高低不同,在四川省暂行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中,评级等级则分为了六级:优良、良好、较好、一般、较差、差。评级指标分为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类,定量指标85分,定性指标15分。而山东省试行的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则规定使用罗马字符定级,共分为Ⅰ、Ⅱ、Ⅲ、Ⅳ、Ⅴ五个等级,其中,Ⅴ级又细分为Ⅴ(1)级和Ⅴ(2)级。具体评分要素也不同,业务开展40分,风险防范30分、合规经营20分、公司治理10分。多名监管和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各地出台的评级方法主要是针对各自区域内小贷公司发展情况制定的,不同地区在评级考核中侧重点不同,具有明显的地域局限性。
不可否认,尽管近几年小贷公司的发展速度在不断加快,但行业内机构良莠不齐,各家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差异很大,不少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暴力催收等不合规的经营方式。各省市金融办(局)自主建立评级标准也是旨在通过分类评级管理的方式以进一步激励小贷公司约束自我行为,合法合规经营。然而,由于我国的评级体系发展速度仍较为缓慢,缺乏相关评级技术、数据积累方面的经验,在评级实践中存在较大的误差性。由于并未强制要求外部披露以及考虑到将会产生的社会影响,目前各地小贷公司的评级结果主要作为监管部门分类监管和业务准入的参考依据,并未向社会公开。
那么,其他地区是否也在考虑开展区域内的小贷公司分类评级工作?来自北京的一名监管层人士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并未规定一定要进行评级,因此北京地区尚未开展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评级工作,目前还处于初步探索与研究阶段。“实际上,一部分北京的小贷公司希望做评级,但是目前政策还没有放开,即使评级结果非常优秀,小贷公司也得不到实质性的优惠。”上述人士表示:“另外,评级经费也是考虑的因素之一,因此,目前北京地区尚未大力推进此项工作。”
近年来,建立全国性、规范且专门服务小额贷款公司的评级体系被不断提及,但始终没有成形落地。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副局长梅世文曾表示,小贷公司的评级建设是符合其发展管理需要的政策手段,有一定的必要性。借助评级的力量和作用,能够在改善小贷公司财务经营以及提高社会绩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此外,通过评级也可以对小贷公司的发展以及经营状况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有利于小贷公司的上市、发债与再融资。
应该说,建立全行业统一的评级体系是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全国层面的评级体系不仅能统一目前各省市评级标准不一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有利于规范行业发展,促进优胜劣汰。”上述监管层人士认为:“然而,尽管包括监管机构、小贷公司在内的各方对于建立由政府主导、全国层面的评级体系虽持欢迎态度,但从目前来看,实际推进工作仍比较困难。”小贷公司若要成功的建立并实行行业评级体系,必须在弱项评级技术方面有所突破,还要改造与建设业务流程、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如此看来,尽管迫切,但统一的行业评级体系建设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