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自2019年3月22日起实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具体的河南公积金新规定内容如下:
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满足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其他情况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二、推进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符合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延伸】为民服务推新举 省直公积金开新篇——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推出惠民新政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简称省直资金中心)按照“服务规范高效、管理科学精细、手段智慧便民”的服务目标,践行“大学习、大革新、大提高、大发展”活动精神,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实际,推出创新便民举措,全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聚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低,不能满足省直干部职工贷款需求等热点问题,省直资金中心研究住房公积金政策,调研相关做法,召开专题研讨会,开拓思路,着力解决贷款额度低等问题。经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同意,将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推进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满足省直干部职工贷款需求,有效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
望远能知风浪小,凌空始觉海波平。省直资金中心以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务实创新的进取精神、雷厉风行的执行能力和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围绕“学习再深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推进、工作再提升”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事管局“四大活动”的决策部署,积极建言献策、建功出彩,为省直干部职工提供“真心、暖心、贴心”的优质服务,争创一流,向伟大祖国70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