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购房者注意了,2019年东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正式公布了,2019年3月25日,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异地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积﹝2019﹞9号)规定,取消异地贷款附加担保方式,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按本地职工贷款担保政策执行,不再同时提供附加担保。
此外,异地贷款由最长年限20年调整为最长年限30年。
小贴士:东营公积金贷款指南
贷款申请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连续足额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并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账户余额不少于6个月缴存额;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房产证、契税完税证等;
(4)已交足首付款(购买首套自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30%;购买二套自住房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5)房屋套数和套型符合规定(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型和面积不受限制;购买二套改善性住房,除别墅外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6)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规定(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一年;已经使用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合并计算);
(7)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措施如抵押、质押、保证等;
(8)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化贷款办理手续
1、缴存职工购房申请贷款的,除职工本人提出要求外,职工收入情况原则上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不再要求职工提供收入证明。
2、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再提供要件材料复印件。需留存入档的,由受理部门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