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布的《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175号文件”)将P2P机构按照风险状况进行分类,其中对于未出现风险的平台,按照存量业务规模进行分类,明确提出僵尸类机构的说法:待偿余额或新业务发生额超过三个月为零,关闭发标、投标功能或者相应功能运转不正常等可实质性被认定为非正常运营的机构都划分为僵尸平台。
此前,为了引导一些网贷平台良性退出,也有13个省市发布网贷平台退出指引,湖南省正式清退了53家P2P网贷平台,主要集中在问题平台和“僵尸平台”中,杭州市也清退了待还相对较小的网贷平台。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175号文”对“僵尸平台”的引退指出了更明确的步骤,但是目前多数“僵尸平台”处于停摆状态,还需要其自身积极配合监管才能做到真正清退。
监管部门给“僵尸平台”
进行明确定义
事实上,此前就有机构对“僵尸平台”的特点进行了梳理,包括网贷评级组将符合以下特点的平台定义为“僵尸平台”:这类平台一般有如下特点:没有爆雷,也未宣布清盘;曾经做过合规的努力和尝试;对比一年的运营数据,业务近乎停滞,平台基本上不发标;有些还在寻找买家,有些已经宣布放弃“治疗”。
而此次的“175号文”对“僵尸平台”给出了更明确的定义,指待偿余额或新业务发生额超过三个月为零、关闭发标、投标功能或者相应功能运转不正常等可实质性被认定为非正常运营的机构。
据大数据研究院统计,2018年问题平台中暂停运营的有54家,良性退出7家,清盘平台5家,而暂停运营的平台中很多都是僵尸平台。其中38家僵尸平台的情况(其他几家因网站无法打开等原因未能统计在内),已经连续有3个月未发新标。这些平台至少分布在全国17个不同的省份,也就意味着很多金融办和协会要参与相关的引退工作。
“这类僵尸平台在业务停摆前也是正常运营,但由于资产端业务愈来愈难做,一方面原有资产端业务难以达到监管要求,另一方面开发新的小额分散业务,又意味着大规模投入。当下仍处于专项整治期,采取这种‘保守’做法可进可退,若备案成功了,平台价值可能会提升,可收回前期投入。若没有通过备案而关闭,当前压缩规模甚至成为所谓僵尸平台也能止损。”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分析指出。
业务规模有限
合规程度不达标
据分析,大多数僵尸平台的信息批露专区较为简单或者未设置信息批露专区,38家僵尸平台中,25家批露了部分运营数据,其中仅有3家的待还余额超过1亿元,仅有4家的投资人数超过了1000人。有4家僵尸平台的运营数据显示,待还余额和投资人数均为0。也就是说,这几家僵尸平台已经主动清退了所有存量业务并暂停发放新标。从存量的数据来看,大多数僵尸平台是备案无望,现在暂停业务,为逐步消化存量业务、退出网贷市场做准备,风险系数相对来说较小。
例如广东平台几何金融,统计数据显示,平台2017年9月份至2018年9月份的成交量同比下降86%,借款人数以及投资人数下降幅度分别超过60%以上。平台官网自去年9月6日起便不再发布新标的,所有项目均显示为“还款中”。而投资者拨打平台客服电话咨询原因时,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可以判断,平台基本处于非正常运营状态,但平台官网并未发出清盘或宣布退出的公告。
在合规方面,38家僵尸平台中,有14家上线了银行存管,占比仅为36%,对于这些僵尸平台来说,因业务规模有限,而上线银行存管的成本相对较高,存管等合规方面达不到要求,被引退也是在情理之中。
此外,38家僵尸平台中,在最后发标期间,收益率也相对较高,1个月的收益率能达到10%,且投资期限多集中在短期。小编认为,“说明这些平台吸引资金的能力不够,大概率是当时资金端遇到了一定的困境,继续新的资金进入以应对债转压力;也不排除极端情况下,网贷平台想圈钱跑路,这样的不合规平台应该被及时清退。”
“僵尸平台”需主动配合监管
做好清退工作
175号文件给出了具体的引退步骤:将僵尸类机构名单对外公告,要求其限期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关闭网站或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简称APP)。公告期结東,未出现投资者主张存量债权的,由各省网贷整治办出具意见,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依法提请吊销营业执照,协调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关闭网站、下架APP。
有法律人士表示,“实践中存在一些已经退出的网贷机构,仍旧开放还款路径,等待逾期的借款人时不时地还款;还有一些网贷机构已转型,但仍旧使用原有公司名称从事金融科技、助贷等业务,该类机构如何处置,是否仍旧必须办理注销登记、关闭应用程序,可能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这就意味着这些平台也需要主动去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清退工作,最终这些网贷平台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分析指出,这次出台的175号文件,及时出拳清理僵尸平台,加大网贷行业的整治力度和速度,也有利于防范和提早化解金融风险,让网贷行业良性发展。对于僵尸平台来说,也断绝了其备案的念想,做到早处理早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