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事无奇不有,53岁的浙江籍女子朱某在兰州贷款2045万元后被发现为骗贷,庭审时居然喊冤。
在城关区鱼池口小商品市场经营着一家化妆品店。但她竟伙同其姐姐等人,以为商户解决资金周转为由,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贷款2045万元。
据指控,2009年3月,朱某伙同其姐姐朱某某(同年6月投河自杀),伪造甘肃某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股东决议及授权委托书等,以为商户解决资金周转为由,以张某等14名商户的名义诈骗银行贷款345万元。同年4月至6月期间,朱某伙同朱某某以上述相同手段诈骗贷款1700万元。案发后朱某逃逸,随后警方在贵州省将朱某抓获。
庭审时,朱某始终以泪洗面,声称自己是冤枉的。当公诉人出示了该案证据之后,朱某对其犯罪事实依旧矢口否认,法官劝诫朱某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得到的回答只有“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