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银行青海省湟源县支行为湟源县11户有资金需求、有发展能力的农户发放了首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以奖代补惠农贷款,贷款总额达42万元。这是自3月24日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后,青海省首批发放的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农村住户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成功发放,标志着农村住户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改革在湟源县已全面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自2015年湟源县被国家列为青海省唯一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农村住户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便作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后,人民银行湟源县支行认真按照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部署,统筹安排湟源县农村住户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一是夯实基础,统筹推进。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采取宅基地制度试点改革与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改革同步进行,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启动了村级“多规合一”编制,完成了全县8个乡镇23297宗共14824.5亩宅基地使用情况的摸底调查,注资3000万元搭建完成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担保平台,为抵押农户提供政府“以奖代补”的惠农贷款担保,实现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改革和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有机结合,释放了改革红利,让广大农民实实在在地体会到改革的“获得感”。
二是尊重历史,紧贴实际。在人民银行西宁中支的安排部署下,人民银行湟源县支行积极配合湟源县委、县政府及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认真把握农村住户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针对在制度建设中涉及的问题,着力加强配套制度的建设和完善。1月6日至21日,专门由各领域专家、业务骨干组成14人攻关小组,在湟源县委党校集中封闭式研讨各项改革制度的制定,经过7轮修改完善,3月4日,涉及宅基地制度改革的9项整装性制度正式印发。其中,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制定了《青海省湟源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湟源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在不突破底线,符合中央、人民银行确定的大方向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为消除广大农户在改革试点中的法律疑虑,为农户提供法律上的双重保障,通过司法介入,实现住房财产权确权登记“零瑕疵,无争议”的工作目标。同时,结合金融支持精准扶贫,以惠及农民为目标,创新运用“抵押+担保”模式,在实现金融风险双控的基础上,以最实惠的扶贫优惠政策支持农村、农户发展,进一步丰富了农村地区发展普惠金融的手段。
2016年是湟源县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改革的攻坚之年,人民银行湟源县支行将紧紧围绕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及湟源县委、县政府相关配套改革的既定目标和时间期限,及时总结先行试点的经验,不断完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改革制度建设,打牢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改革工作的根基,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湟源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