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贷款受理网点,优化了贷款基金拨付流程。调整后贷款审批时限平均缩短一周,新政更加便民利民。
调整贷款审批权限。取消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小组,授权中心贷款科和管理部办理贷款审批事项,即随时受理、随时审批。
增加贷款受理网点。贷款业务受理由原来的中心受理调整为中心各服务窗口(以下称中心),同时,试点东营区新区建设银行(以下称银行)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业务。
银行根据中心授权和业务需求增设业务窗口,配备工作人员,提高服务水平,以满足贷款业务的需要。
优化贷款基金拨付流程。贷款审批后达到放款条件的,银行应及时向管理部提出基金拨付申请,经审核符合基金拨付条件的,管理部应在2日内向市中心计划会计科提出申请,计划会计科应在收到申请2日内通过网上银行等方式拨付贷款基金。
缩短业务办理时限。银行受理贷款资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提交管理部。管理部受理资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审批或不准予审批的决定;资料不完善的,退回受理银行或通知申请人补充资料后核批;准予贷款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资料转交受托银行,不准予贷款的应告知申请人理由。需提报贷款科或业务指导审查小组研究的,应自受理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发放手续;房产抵押的应在抵押登记等手续办理完毕后5日内予以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