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国家下拨扶持林业贷款贴息之机,利用自己担任相关审核工作的职务之便,与同事伪造银行贷款合同及利息清单等手续,套取国家林业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共计38.5万元。近日,经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南省许昌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郑文德、袁新要有期徒刑五年。
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11年至2013年间,郑文德在担任河南省鄢陵县林业局林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该县林业贷款贴息申报、审核的职务便利,伙同该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袁新要,以鄢陵县书静花木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上报虚假贷款手续的形式,共套取国家林业小额贷款贴息资金38.5万元。钱到手后,郑文德分得21.5万元,袁新要分得17万元。
今年7月,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相关工作进行审计时,郑文德、袁新要怕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后,被他们套取的国家林业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已全部退还到鄢陵县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