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女士今年45岁,家住荣成市区。今年春季,因家里急需用钱,觉得向身边朋友借钱不但丢面子,又张不开口。一次,崔女士无意中看到了街头张贴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广告,于是,崔女士就到经区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咨询相关贷款事宜,该公司的业务员刘某接待了崔女士。
崔女士提交了4万元的贷款书面申请,顺利地申请到2万元贷款,并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上约定,崔女士每月还款2134.05元,共计还款12次。同时,每月定期在还款日之前将钱存入还款的银行卡中即可。
当天,崔女士的银行卡就收到了小额贷款公司打来的2万元人民币,这笔钱解了夫妻俩的燃眉之急。正常还款到4月份以后,崔女士因家中有事,就没有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还款。直到10月2日上午8时许,崔女士手头的钱比较宽裕,便到银行向还款的银行卡存入15000元。10月2日上午11时许,崔女士收到2条还款短信,共计还款2000元。当崔女士收到第二条短信后,便打电话将自己要还款的事情告诉了刘某。刘某询问了相关还款的金额,并与崔女士约好在10月4日上午在某酒店门口碰面。
10月4日上午9时许,崔女士夫妻与刘某见面后,刘某向崔女士提议:崔女士将银行卡里的13000元现金提出来,由自己帮忙代还。同时,崔女士的16000元利息也不用再还了,其余的事情由他摆平。
10月8日上午8时许,正在上班的崔女士接到上海一个律师事务所打来的电话,崔女士才知道因为自己没有及时向小额贷款公司还款,对方已通过律师催讨。崔女士赶紧打电话给刘某询问事情的原委,刘某却安慰她不要担心。
此后,崔女士再次给刘某打电话,对方却一直拒接,而律师事务所也多次打电话催她还款。崔女士赶紧与贷款公司取得联系,得知刘某在6月份已被该公司开除。直到此时,崔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刘某骗了13000元。
10月10日上午10时许,崔女士来到高区公安分局古寨派出所报案。民警将刘某列为重大嫌疑人,随即展开布控。10月30日,古寨派出所与石岛公安分局刑警队联手在荣成将刘某抓获。
刘某,今年32岁,外地人,现住荣成石岛某小区,曾在2010年因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刘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