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朋友缺资金贷款需要担保,以解燃眉之急,遇到这种事情,许多人会因为抹不开情面答应。而谁能想到,自己的这一答应,很可能会让自己变成被告。快过年了,网友“seaken”的心情遭透了。
聊天时间:1月18日19:26
seaken:年难过了,我因为好心,惹上了官司。
seaken:我是江西人,在义乌做小生意6年。我有个老乡姓宋,在义乌做汽车修理工。这些年,我们经常相约春节拼车回家。2014年10月,宋某来找我,说想自己做老板,需要贷款,叫我做担保人。
seaken:刚开始,他想向银行贷款,但他在义乌没有房产什么的,银行根本不可能放款给他。后来,经人介绍,打算向一家民间借贷公司贷款。这家公司需要有人担保,他就来找我。
seaken:做了多年小生意,对这种借贷我还是敏感的,因此,没有当场答应。宋某见我不肯帮他担保,就一天到晚跟着我,说如果我帮他,他抓住机会,很可能命运就此改变了。
他说得很诚恳,实在不好意思拒绝,我就答应了。2014年11月23日,宋某向那家借贷公司贷款10万元,然后我在贷款合同担保人一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电话、住址等信息。
当时,宋某说在6月中旬肯定还上第一笔款子3.5万元,到年底还清10万元贷款。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脑子进水还是怎么了,根本没考虑他是否真的还得出这10万元,痛快地签了字。
seaken:到了6月中旬,我发现这个签字给自己惹了大麻烦。宋某根本还不出这个钱,到期不还,借贷公司找到了我。我去找宋某,好说歹说,让他还上了3.5万元。但这个3.5万元还上后,他彻底失踪了。到了11月底,所有的贷款都到期了,借贷公司找不到他,就找我。
seaken:没有。刚开始,我想宋某不可能把事情做得这么绝,第一个想法就是找到他,但尝试了很多方法都无法联系上。真的要叫我还这6.5万元钱还有利息,我心不甘。第一,6.5万元钱不是个小数目;第二,这个钱是宋某借的,我连指头都没沾到过。于是,我就一直拖。没想到,借贷公司将宋某与我一起告上了法庭。
seaken:很快判了。因为联系不上,那天宋某没来。法庭上,借贷公司的代理人称,宋某向借贷公司借款人民币10万元,我作为担保人,为被告宋某提供担保,并约定若被告宋某不能按时还款,由我这个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约定借款人与担保人应承担原告由于追缴欠款所支出的费用。由于被告宋某至今未向原告偿还借款,原告请求法院判处我偿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