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鼓励大学生在宁夏创业,激发大学生创业创新热情,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奖励办法(试行)》,拟对我区高校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开展的创业项目进行评选奖励。
《办法》规定,根据大学生创业项目示范引领效应及经济效益情况,将优秀创业项目划分为自治区、市、县三级,对选拔出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7万元、2万元资金奖励,并发放“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标牌,通过评优奖优进一步激发大学生这一最具创业活力群体的创业创新内生动力,营造良好“双创”氛围。
《办法》还明确,获得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创业者(或创业实体),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下,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的财政贴息贷款。通过资金奖励和创业担保贷款这两个有效工具,解决大学生创业阶段资金紧缺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