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爆雷,损失最惨重的人是谁?
这个问题显然是没有答案的,因为无法简单地用损失的金额来作出判定。但是近期在网贷行业中,有一个值得探讨的声音是,“黄牛党”才是损失最惨重的人。
网贷行业的黄牛党,是指通过“低息借入、高息借出”来赚取利差的一类投资人。
有净值标的地方,就有黄牛党
网贷行业黄牛党套利,有两种操作模式:一种是跨平台操作,还有一种是同平台操作。
所谓的跨平台操作,就是向网贷平台申请低息信贷,然后再投资到其他高息平台中。但是这种操作方式风险较高,而且可套利的空间也并不大,很少有黄牛党采用这种模式。
较为主流的方式是同平台操作,黄牛党们利用个人投资净值作担保,在平台上发布净值标获得借款,然后再投资到平台上利息更高的产品中。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黄牛党成为部分网贷平台的主要支撑力量。
有数据显示,红岭创投的净值标的占比曾一度超过99%,也是因为如此,红岭创投被称为黄牛党的大本营。
但是对于黄牛党,行业里褒贬不一。
一方面,黄牛党的存在能为部分网贷平台带来活跃度;但另一方面,黄牛党的存在会为网贷平台积累潜在的风险,甚至侵害到普通投资人的权益。
黄牛党套利模式,其本质就是“加杠杆”,而一旦平台爆雷,他们不仅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而且还需要背负债务。
这也是部分人认为平台爆雷后,黄牛党是损失最惨重的人的主要原因。
但实际上,对于黄牛党来说,平台爆雷后,他们面临的风险不至于此。
先维权,还是先还款
网贷行业黄牛党的身份极为特殊,他们既是投资人,但同时也是借款人。
但是作为借款人,黄牛党们与普通的借款人有极大的区别。
普通借款人申请到的借款都拿来自用,而黄牛党们申请到的借款,都投资到了平台的高息产品中。
平台爆雷,一般不会影响普通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但会直接让黄牛党们的资金链断裂,从而导致无法按时还款。
而平台一旦被立案,催收的工作就会移交到警方手中,如果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则可能造成信用污点,甚至还会被强制执行。
因此对黄牛党来说,到底先维权还是先还款,可能并不是一道选择题。
双重身份,处理复杂
针对黄牛党的双重身份,P2P情报局拨打某地处置非法集资咨询专线,但对方表示暂无处理案例,会向“部门”反映。
一位资深从业人员向P2P情报局表示,如果将整个平台视为一个整体,根据非法集资的相关规定和处置案例,那么集资参与人的交易行为都应该视为是非法集资案件的一部分。
换言之,应该从总体收支的角度来看待黄牛党的问题,而非根据交易行为来逐笔甄别和定性。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他表示,由于黄牛党在平台的资金流水较为复杂,但是其通过净值标借入的资金都是投入到平台的其他产品中,所以可以直接用提现的金额减去充值的金额。
如果得出的数值为正,则可以要求黄牛党退还获利部分;如果得出的数值为负,则可以按照剩余部分,参与最后的清偿。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对于跨平台操作的黄牛党们来说,如果其借款的平台爆雷,作为借款人,有义务还款。如不按时还款,恶意逃避责任,易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严重者,还将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如果出借平台爆雷,作为出借人,警方也不会进行区别对待。黄牛党们应和普通出借人一样,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不以讹传讹,用合法的手段理性维权。
对于同平台操作的黄牛党们,肖飒表示,以黄牛党A为例,其在出借关系中存在的借贷关系是A-B,在借款关系中存在借贷关系中的是A-C。因为法律关系主体不一致,民法上的抵消也难以实现。
她指出,此类情况下,警方在处理时,仍应将黄牛党群体与其他出借人、借款人一样,区分不同的法律关系,有条理且依法合规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