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每周五在各城市卜蜂莲花(易初莲花)超市内刷交通银行卜蜂莲花信用卡任一单笔消费(不包括购买购物卡)满128元人民币,可享受该笔交易5%刷卡金奖励。
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须在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creditcard.bankcomm.com或拨打语音热线4008893000注册“2013年最红星期五”活动方可获得奖励资格,成功注册即可参加“2013年最红星期五”的所有指定活动(包含最红星期五加油及超市活动),本次活动注册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前注册参加最红星期五活动的客户需重新进行注册。
注册成功后当月及以后符合条件的消费方可获得刷卡金奖励,注册当月之前的消费无法获得奖励。
同一客户名下既有交通银行卜蜂莲花信用卡,又有其他种类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的,分别根据各自的活动细则参加相应的最红星期五超市活动,所获赠的刷卡金按满足活动条件的交易时间顺序返还刷卡金至相应种类卡片的刷卡金专用账户。同一客户名下不同交通银行卜蜂莲花信用卡有多张符合获奖条件的,刷卡金将导入消费额最高的信用卡账户中。每位持卡人每月获赠最红星期五超市类活动刷卡金总价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元。当同一客户名下所有信用卡(含上述交通银行卜蜂莲花信用卡及其他种类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每月所获赠最红星期五超市活动刷卡金合并累计至最高限额时即停止返还。
本次活动交通银行卜蜂莲花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均可参加,附属卡交易与主卡合并计算,刷卡金将计入主卡账户。
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将在消费当月过后30天内(含,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导入持卡人的交通银行卜蜂莲花信用卡的刷卡金专用账户,刷卡金导入后将通过短信告知持卡人,持卡人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
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刷卡金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可在有效期内自动抵扣持卡人在卜蜂莲花(易初莲花)超市内的刷卡消费,并可分多笔使用,卜蜂莲花(易初莲花)超市门店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布为准。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部分或全部抵扣符合要求的交易金额,并于符合要求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记入持卡人账户。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金会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取消或退货的交易金额将不获得刷卡金返还,如该笔交易的奖励已产生,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分单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交通银行保留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及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的权利。
活动期间由于商家地址变更、工程装修、停业整顿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门店未能正常营业的情况与交通银行无关,建议持卡人于参加活动前向商家咨询确认。
各城市参与卜蜂莲花(易初莲花)超市门店、活动时间及活动具体条款细则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布为准。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客户如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有任何疑问,可要求交通银行予以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