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信用社近日接到以银监会名义发出的“邀请函”,称“为加快项目合作进程,真诚邀请部分银行到银监会办理手续后接款”,由“放款方提供免责协议书,款项充实银行财力”。“邀请函”后附有署名“陈福根”的农联社及理事长“邀请函”和农联社“接款确认函”。银监会表示,从未以任何形式发出过此类“邀请函”,不会为任何所谓“接款事宜”办理手续或进行监督。就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打着监管机构旗号,通过伪造函件、冒充领导致电、谎称特办组等手段博取信任。
近期,不法分子以提供融资为诱饵实施诈骗的违法现象有所抬头。银监会提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此类作案手法要保持高度警惕,遇有类似情况时,应先核实再处理,及时向属地银监部门报告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谨防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事实上,在2011年,银监会就对此类公函诈骗手法进行过警示,当时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曾堵截一起不法分子伪造公文以引进项目为由申请承接款项(授信额度)企图诈骗3.6亿元巨额资金的重大风险案件。
业内人士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客户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进行核实把关,提高员工识别风险及抗干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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