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北京一家公司的负责人赵女士急需一笔高额贷款,她通过朋友结识了唐某。唐某自称曾在北京某银行的信贷部工作过,可以通过银行的人脉关系帮赵女士办理贷款。
2010年2月,唐某找到赵女士,告诉她要想把贷款的事顺利办下来,需要前期费用50万元。赵女士先交给唐某20万元。一个月后,唐某提出去广州的银行运作贷款,又向赵女士索要10万元。
赵女士和唐某到达广州后,又被告知还需要58万元。赵女士觉得不对劲,表示不办理贷款了,让唐某归还30万元。唐某承诺回京就还钱。赵女士回京后核实唐某身份,发现其单位根本不存在,而唐某也消失了。赵女士遂报了案。
2012年8月,逃亡两年的唐某被抓获归案。昨日,丰台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唐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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