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发银行一位客户因刷信用卡消费1100多元,而在还款时少还了50元,最后被银行按照欠款1100元全额罚息20元。
由“全额罚息”条款引发的各类银行信用卡罚息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信用卡逾期什么样的该罚,什么样的不该罚?如何对待信用卡消费者,是当前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罚息有以下几类情况:
一是全额罚息,指在还款最后期限超过后,无论当月信用卡是否归还了部分还款,即使只差1分钱,发卡行都会对持卡人按照总消费金额和当前银行规定的利率计息,并按月计算复利。
全额罚息又分为无意透支被全额罚息和恶意透支被全额罚息两种情况。
二是非全额罚息。2009年2月,工商银行宣布实行信用卡非全额罚息,即仅对信用卡消费到期“未清偿部分”计息。目前,国内仅有工行等少数商业银行实施。
三是银行信用卡分期计息,即所谓的分期罚息情况。
所谓分期罚息,实际是指分期付款时支付相应的利息。因为最低还款额通常只有全部欠款金额的10%,因此这个利息是正常的贷款利息,而不是罚款性质的高利息。
全额罚息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逾期,一种是无意逾期,另一种是恶意透支逾期。对于前者,银行应在“通知”和“告知”方面采取措施,逾期者得知后一般会尽快采取措施归还欠款。
期间可采用正常的银行贷款利率计息,当逾期者不听从告知,执意继续逾期时,再以恶意透支罚息,甚至采取全额罚息也不为过,必要时还可诉诸法律。问题是恶意透支者毕竟是少数,大多是无意逾期。因此,银行应更多采取善意告知和提醒的方法。
工行率先取消信用卡全额罚息未获业界广泛响应,笔者认为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额罚息是银行信用卡利润的重要来源,各家银行不会轻易取消。全额罚息的日息为万分之五,合月息为千分之十五(15‰),年息为百分之十八(18%)。这比银行的正常贷款利率要高得多。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罚息收入占银行信用卡总收入的40%~50%。由此可见,全额罚息俨然成为了各家银行信用卡盈利的重要手段。
二是垄断因素起作用。相对于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化程度和竞争程度,我国银行业仍有较大差距,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银行在短时间内即使不取消信用卡全额罚息,客户也不会立刻走掉。
三是工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在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等方面存在差距。此举意在争取客户的同时,有步骤地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尽快适应这种经营发展趋势,争取更加主动的营销战略。
应该看到,我国的商业银行当前应增强改革急迫感,学习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服务,起码在“通知”和“告知”方面尽快弥补欠缺,保护客户的切身利益,不能只在发卡时大力宣传、鼓励透支,却在消费者还款时,不积极采取相应的提醒措施。
如何看待银行信用卡罚息
201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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