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7月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下称《试点管理办法》)公布到2010年1月,经过近5个月的等待,消费金融公司首批三家试点日前公布。银监会正式批准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和成都银行三家金融机构作为北京、上海和成都三地的试点。从纸上文字走向实务操作,消费金融公司在中国土壤上的生长又掀起了新一轮的讨论。
一切等待公司出来后再做定论
首批试点的三家金融公司分别为北京银行在北京市设立的独资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联合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在上海市设立的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联合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在成都市设立的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银监会同时表示,天津市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请也正在受理审批中。
最先披露出一些具体数据的是上海的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据了解,该公司注册资本拟为5亿元。其中,中国银行出资2.55亿元,占51%;百联集团出资1.5亿元,占30%;陆家嘴金融发展控股公司出资9500万元,占19%。公司将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比如购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以及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但不包括房贷和车贷。
北京银行最近发布的一些相关信息显示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预计于五一黄金周期间开业。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袁耀璋说,消费金融公司和传统信用卡的业务不太一样。对于一些中低收入户,他们可能拿不到信用卡;一些刚毕业的年轻族群,工资不足以消费。消费金融主要面对的是这样一群中低收入的群体,为他们的个人融资提供便利。
然而,除了预期开业时间、目标客户以及先前《试点管理办法》中提及的一些基本原则之外,届时申请的完整流程如何、申请需要的条件有哪些等问题,相关负责人均向记者表示由于公司尚未成型,无法给出答案。看来,消费金融公司究竟会以怎样的面貌呈现?带给居民多大的便利,还需要等待数月时间。
先与“存钱消费”理念战斗
如果有这样一个公司,除了房子和车子之外,你暂时没有钱买你想要的其他东西时,比如大件的家具、外出旅游、海外留学等,它就可以给你提供贷款,方便快捷,你愿意申请吗?
当记者就以上问题随机询问了一些人后,得到的回答几乎是清一色的“不会”。
公司职员李某:“那不是比信用卡还毒,诱导大家过度消费么?没必要做超前的消费行为,不理智嘛。”想了想,补充道:“我自己一般的旅游,或者购物消费,不会考虑贷款,如果自己购房,肯定会考虑贷款;如果自己做生意,肯定想要贷款了。”
出租车司机王某:“不会。肯定是存够钱再买啊!再说我一个出租车司机,没啥闲钱可以消费。”
大学生冯某:“不会……贷款只可能是房子车子这类的,一般的用信用卡就行了。”记者追问,那你父母呢?“他们连从银行贷都不愿意,我爸爸说等我以后找到工作安定下来,他们就全款买个房子住我旁边,哪怕小一点挤一点。”
公务员林某:“它与信用卡比有什么优势呢?有免息期吗?”记者告诉他在消费金融公司申请消费贷款可能利率更低、额度可能更大些。对方沉思后说:“可能会贷吧,但我觉得这个可能性很低。”
记者询问的这些人,年龄集中在20~40岁,大多数为年轻人。这些人,也基本上是消费金融公司锁定的目标客户群。2009年《试点管理办法》刚刚颁布之时,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陈琼说:“有些年轻人、年轻家庭,他们当时的收入不够多,就可以利用未来的收入做今天的消费,这样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简单来说,消费金融公司关注的是收入更低、更希望改善生活质量的年轻人,让他们获得更多消费的机会。
然而事实却证明,这些年轻人对消费金融公司并不感冒。在他们看来,一般的消费用信用卡就足矣。而且调查中记者发现,即便使用信用卡,很多年轻人也并非因为囊中羞涩,只是不习惯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有卡一族”们刷的是安全、便利和积分――某种程度上说,他们的信用卡和储蓄卡的功能类似,只不过信用卡显得更时髦而已。
上述的公务员林某就是个典型例子,他随身携带的现金一般不超过300元,否则就会觉得不安全,遇到需要购买百元物品或是千元物品时就刷信用卡,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pos机在大大小小的店里都随处可见。然后等到下一个月账单寄到时他再从工资卡里取钱统一还。他的信用卡额度为1万元,完全足够他每月的花销。事实上,他告诉记者每月的账单通常不会超过2000元。
如此看来,提倡超前消费的信用卡在相当一部分中国年轻人手里行使的还是“便利钱包”的作用。他们观念里根深蒂固的还是“存钱消费”理念,尤其是对于大件物品、大笔支出,很多人宁愿先忍忍,努力工作攒够钱后再买。相比之下,消费金融公司则是真正的贷款,为了消费去贷款,这样的理念还没有被他们广泛接受。
最大的困难是风险控制
对于中银消费金融公司的获批筹建,浦东新区金融局方面表示这是浦东推动金融创新的重大突破,有利于完善金融机构体系,进一步扩大消费、发挥金融对转变发展方式的支持作用,对浦东建设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一系列的阐述中,消费金融公司“促消费”的功能反而显得没有那么突出,这和记者采访一些专家后得到的反馈一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万东在去年《试点管理办法》甫一出台时就表示他对此的第一感觉是:国家在金融工具的使用上有了新的拓展,开创了一种新的金融消费模式,这一政策发布的意义主要是对我国金融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说,消费金融公司不太符合中国老百姓的消费习惯,“金融创新需要鼓励,但要刺激消费不能把宝压在这上面,还是要在收入分配上下功夫”。
尽管遭受大量质疑,但也有人表示不该在新事物刚出现时就泼凉水,任何一个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个过程。在消费金融公司这一舶来品热气腾腾地出炉之后,未来的问题就不该集中在“存在是否合理”的讨论上,而应考虑具体的实务操作层面,会遭遇怎样的困难。
近日,当记者就消费金融公司第一批试点的最新进展再次询问杨万东时,他表示如果今后这些公司开始开展业务了,预计面对的最大困难恐怕还是风险控制。“因为消费金融公司实行的贷款原则是小额、分散,同时贷款无须担保抵押,这使得其对个人贷款监控起来非常困难,容易出现风险。”杨万东说。
消费金融公司先战消费习惯
201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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