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突然“不好用”了
日前,沈小姐独自一人在世纪联华南环路店购物,在买了一大堆日用商品后,她习惯性地拿出自己的信用卡支付费用,却被要求出示身份证。在核对了相关信息后,超市拒绝接受她的信用卡。“因为我用的是老公的信用卡,而超市说只允许信用卡拥有者本人使用。”沈小姐说,在家自已主管家庭内务,生活用品都归她置办。为了节约时间,老公办了张信用卡给她,月底统一还款。“以前一直在用,都很顺利,怎么现在突然就用不来了呢?这不是在浪费我的时间吗?”
记者来到世纪联华南环路店,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说:“这是12月世纪联华超市新推出的一项规定,目前仍在试行阶段。”该负责人说,在超市运行经营的过程中,他们发现有一些信用卡不用密码便能正常使用消费,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个安全隐患。为了健全财务制度,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他们才做出了这个规定:消费者在用信用卡进行消费时,必须出示信用卡拥有者的身份证;用储蓄卡消费,需出示使用者身份证。
银行对此并无硬性规定
信用卡必须设密码才能使用,使用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吗?记者随后询问了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得到的回复均为:银行方面并无此硬性规定。
交通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客户在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中,可以自主选择设不设密码。为了安全起见,银行在办信用卡的过程中会提醒顾客设置密码,但有些顾客为了方便不设置密码银行方面也不会作硬性规定。同时,银行在发放信用卡时,并无硬性要求商家对信用卡使用者的身份证进行验证。
随后记者又探访了不少萧山消费场所,如银隆百货、衣之家百货、大润发超市等都没发现类似规定。
新规定有人赞成有人反对
这几天,本报新闻热线也接到了很多消费者的电话,一对夫妻甚至还发生了争执:何先生的家就住在世纪联华附近,同样,家里何先生办的信用卡交由他的妻子使用。晚上,妻子回来后,向他抱怨了这件事。在听说了事情后,何先生还笑出了声:“这规定倒好的,你买啥还得来问问我。”妻子一听就不高兴了,把信用卡一丢:“以后买东西你自己去。”
何先生说,超市推出这样的措施,他很理解。“到年底了,银行卡、信用卡失窃案增多,有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不法手段透支别人的信用卡牟利。超市出台这项规定能有效地保障消费者安全。虽说麻烦一点,但提高了安全性,我还是能够接受的。”
冯小姐却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她说自己办信用卡就是为了贪图方便省事,刷个卡签个字就可走人,现在还要多一道程序。“最主要的是,被人如此询问感觉太差。我宁愿到其他地方去消费。”
对此,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徐锋说,商场在这个交易过程中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而作出类似规定属企业自主经营管理行为。至于合不合理,便见仁见智,降低了部分消费者的需求也为另外一些消费者的正常商业消费带来不便。在法律是否可行无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