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纳税申报指引(一)——纳税申报基本规定
一、什么是纳税申报?
答: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二、征管法对纳税申报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注意: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三、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于小规模纳税人和有特殊规定的纳税人。营改增后北京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按季申报。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提示:纳税申报期一般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纳税人可以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查看征期日历。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营改增后第一个申报期为7月。
四、纳税人不按期申报应接受什么处罚?
答:按《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是什么?
答:一般纳税人在征期内进行申报,申报具体流程为:
(一)抄报税:纳税人在征期内登陆开票软件抄税,并通过网上抄报或办税厅抄报,向税务机关上传上月开票数据。
(二)纳税申报:纳税人通过一证通或CA证书登陆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并通过税银联网实时扣缴税款。
(三)清零解锁:申报成功后,纳税人返回开票系统对税控设备进行清零解锁。
提示:一般纳税人无税控设备的只需进行第二步申报操作,无需进行第一和第三步操作。
六、增值税小规模申报流程是什么?
答:小规模纳税人在征期内进行申报,申报具体流程为:
(一)抄报税:纳税人在征期内登陆开票软件抄税,并通过网上抄报或办税厅抄报,向税务机关上传上月开票数据。
(二)纳税申报:纳税人通过一证通或CA证书登陆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并通过税银联网实时扣缴税款。
(三)清零解锁:申报成功后,纳税人返回开票系统对税控设备进行清零解锁。
注意:1.小规模纳税人无税控设备的只需进行第二步申报操作,无需进行第一和第三步操作。
2.按季申报的有税控设备小规模纳税人在非申报月份只需进行第一步和第三步。不需要进行第二步申报操作。
七、纳税人网上申报后无法自动清卡是什么原因?
答:纳税人网上申报后无法清卡包括以下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一窗式比对不通过”。原因为企业实际开具或认证抵扣等数据与申报数据比对不一致;
(二)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不通过”。原因为企业实际开票数据与申报数据比对不一致,
八、纳税人网上申报后无法自动清卡怎么办?
答:纳税人需携带税控设备、纸质申报资料、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一证一码”的纳税人准备好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前台进行人工核实和处理。
九、什么是网上申报?怎样办理使用手续?
答:网上申报是指纳税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利用计算机通过互联网登录税务部门电子申报网站,录入当月应申报数据,提交申报、审核无误后,由银行自动从纳税人税款专用帐户划转应纳税款,完成申报纳税。
纳税人无需单独申请开通网上申报,可在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后,直接在互联网上下载安装“北京国税办税软件”或“网上纳税申报系统2.0”, 进行增值税网上申报。
十、网上申报系统适用于什么样的纳税人?
答:网上申报系统适用于除以下几种情况以外的增值税纳税人:
(一)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二)逾期申报;
(三)办理延期申报或缓缴税款;
(四)比对不通过,需要强制清卡;
(五)因计算机、通讯线路故障等原因无法使用网上申报;
(六)纳税人在网上完成申报提交后,发现错误须到税务机关补充或修改申报数据的情况;
(七)其他情形。
十一、什么是法人一证通?怎样办理使用手续?
答:法人一证通身份认证包含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等在内,以USB-Key作为存储介质,实现一证通用的法人网上身份统一标识,涵盖了质监、工商、税务、社保等各主要政府部门的业务,实现数字证书一证多用功能。
纳税人申请一证通数字证书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到一证通服务网点办理证书申请。
(一)《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任选其一的副本原件(如无三证需携带社保登记证原件或政府批准颁发的其他证照原件);
(三)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携带其它有效身份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示:为给用户提供方便的证书服务,证书服务支持单位在全市各级政府办事大厅、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场所等政府单位设立证书服务网点,服务网点遍布全市16个区县,纳税人可登陆北京法人一证通网站查询。
十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需要报送什么资料?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需报送资料如下:
填写
表单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2份
(注:《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0号发布的新报表)
提供
资料 其他资料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提示: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的,不需再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但需要自行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纳税人根据自己经营业务实际选择需要申报提交的资料,并在报表上加盖公章,复印件注明“此件由我单位提供,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十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具体包括哪些?
答:包括以下内容: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反应纳税人本期纳税申报收入、税款缴纳总体情况,与申报附列资料相对应。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本表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本表反应纳税人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抵减应纳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企业预缴增值税抵减应纳税额时填写,未发生上述业务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表。
(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本表由分期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七)《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本表反映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情况。
(八)《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九)《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填写。
(十)《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其中:(四)-(九)项,若企业当期未发生该业务则不需要报送。
十四、一般纳税人收入如何填报?
答:(一)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需将相应开票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列至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中。
(二)一般纳税人开具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发票,需将相应开票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3列至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当中。
(三)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不开票收入,需如实进行申报,将相应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5列至第6列“未开具发票收入”当中。
提示:纳税人当月开票收入和申报收入实行一窗式比对,纳税人申报收入小于当月开票收入的,一窗式比对不通过,纳税人无法自行清卡,需要到税务机关前台手工操作。
十五、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应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例1 :某市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销售形成销项税额10万元,当月共计取得并认证进项发票税额合计1万元,按照应纳税款计算公式,该纳税人本月应纳税额10–1 = 9万元。
例2 :某市B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销售形成销项税额1万元,当月共计取得并认证进项发票税额合计10万元,按照应纳税款计算公式,该纳税人本月销项小于进项税额,本月应纳税额为0,申报形成留抵税额9万元。
十六、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出现尾差怎么处理?
答:纳税人在进行网上申报时,由于销项税额汇总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会造成附表一销项税额与企业实际抄报税销项税额存在误差。误差在1元以内的,允许纳税人正常申报。对由于四舍五入问题产生的误差与实际的数据不符问题,纳税人可以通过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1-8列对应销项税额解决。
十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需要报送什么资料?
答: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需报送资料如下:
填写
表单 (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发布的新报表)
提供
资料 无
提示: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的,不需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但需要自行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纳税人根据自己经营业务实际选择需要申报提交的资料,并在报表上加盖公章,复印件注明“此件由我单位提供,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十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具体包括哪些?
答:包括以下内容: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表“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各项目应分别填写。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本附列资料由销售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各栏次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金额。
十九、小规模纳税人收入如何填报?
答:(一)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出租不动产除外),需将相应代开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将相应代开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5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中。
(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普通发票(销售、出租不动产除外),需将相应开票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3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当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开具普通发票,需将相应开票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6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当中。
(三)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不开票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除外),需将相应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当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取得的不开票收入,需将相应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4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当中。
提示:纳税人当月开票收入和申报收入实行票表比对,纳税人申报收入小于当月开票收入的,票表比对不通过,纳税人无法自行清卡,需要到税务机关前台手工操作。
二十、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例:某市A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5月销售取得含税收入103万元,其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按照应纳税款计算公式,该纳税人本月应纳税额为103÷(1+3%)×3%=3万元。
二十一、纳税人申报表提交后发现填写有误如何修改?
答:(一)征期内,纳税人提交申报表后发现申报有误需要更正报表的,若企业未解缴税款,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撤销申报表”的申请,或直接到国税大厅当面申请撤销申报。待税务机关将原申报表作废后,方可再次进行网上申报。若企业已解缴税款,纳税人需要凭税控盘、公章、正确的申报表、税务登记证副本(“一证一码”的纳税人准备好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前台修改申报。
(二)征期后,纳税人发现申报有误需要更正报表的,纳税人需要凭税控盘、公章、正确申报表、税务登记证副本(“一证一码”的纳税人准备好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前台做补充申报。
提示:纳税人网上申报只能提交后,不支持在线更正和重复提交。纳税人在提交申报后不能在网上办税大厅进行修改和删除申报,在提交申报之前,可以进行修改和删除申报表。提交后发现错误,只能申请撤销申报重新上传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修改。
二十二、纳税人如何缴纳税款?
答:纳税人税款缴纳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银行缴纳: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填制的缴款书通过开户银行缴纳税款。
(二)银税联网缴纳,银行、税务局、企业之间签订协议,直接联网办理申报扣款,办理税收收入缴库业务。
二十三、怎样办理电子缴税手续?
答:纳税人开通网上申报后,需到税务机关签订银税缴款协议,方可进行网上申报。纳税人办理电子缴税手续后,可以直接联网办理申报扣款,办理税收收入缴库业务。纳税人办理电子缴税,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实时缴税协议书》(三方协议)一式三份;
(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一证一码”的纳税人准备好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提示:银税缴款协议指企业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协议,是银行、税务局、企业之间签订的协议,税务局、企业、银行签订之后各留一份。申报期前或申报期间,纳税人应在其纳税帐户上存足当期应纳税款。纳税人只要在征收期前将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就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申报纳税实时扣款。
二十四、企业申报提示扣款不成功是什么原因,如何办理?
答:对于已办理税银联网企业申报提示扣款失败,纳税人不要重复点击扣款操作,防止造成重复扣款。遇到此种情况纳税人需联系开户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查询扣款情况。若银行显示扣款已成功,纳税人无需进行操作。若银行提示扣款失败,一般情况下扣款失败原因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申报系统出现问题。纳税人可到税务局前台由税务局端尝试税银联网扣款或打印税票,到开户银行进行手工缴税。
注意:纳税人必须每月按时将足额资金在规定申报期之前存入账户中,因存款不及时或金额不足,延误扣缴税款,纳税人可能要承担不按时申报纳税的法律责任。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后会发送扣缴信息提示纳税人,纳税人也可登录委托银行的网上银行或到委托银行柜员机上查询账户扣缴税款情况。
二十五、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抵减怎么填写申报表?
答:营改增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四)》第1栏“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中。
(二)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中。
二十六、营改增后纳税人开具地税发票,需要到哪里申报?如何申报?
答: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注意:纳税人开具地税营业税发票,需在国税申报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填报上述收入时,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栏次”中(第3、4列)。
小规模纳税人填报上述收入时,视不同业务分别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或第4行“销售、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额”栏次中。
二十七、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前已缴纳营业税,当时没有开具发票,营改增后需要补开发票,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已在营业税期间缴纳营业税业务,2016年5月1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上述业务的,可以无需申报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