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对象:浦发银行春秋航空联名信用卡新户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
二、活动内容: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6月30日(含)期间,成功申请并核发浦发银行春秋航空联名信用卡的新户主卡持卡人,核卡后每自然月使用该卡任意消费满6笔,可在消费达标的次月底前获赠1000春秋航空活动积分。消费达标周期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达标周期内每位持卡人限获赠五次,最高可获赠5000春秋航空活动积分。
三、活动条款:
1、春秋航空联名信用卡申请成功后,春秋航空活动积分将于持卡人消费达标后的次月底前发放至通过信用卡预留信息分配的浦发春秋会员账户,使用规则具体以春秋航空为准。持卡人可登录春秋航空APP“我的”-“我的积分”进行查询。
2、春秋航空活动积分有效期为自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3、任意消费为实付金额不低于0.01元。消费时间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实际入账时间为准。
4、E-GO卡即虚拟卡消费不计入其中。
四、通用条款
1. 新户定义:从未持有浦发银行信用卡主卡的持卡人及名下所有浦发银行信用卡注销满12个月及以上的主卡持卡人。若满足活动条件的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了两张及以上的信用卡,将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活动期间审核出的第一张卡片为准并参与相对应的活动。申请人的申请渠道信息和持卡信息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记录为准。
2. 春秋航空活动积分权益及具体使用规则,请登录春秋航空APP查看相关积分权益使用说明。
3. 春秋航空活动积分由春秋航空直接提供,持卡人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该积分。任何有关该积分之使用责任,均由春秋航空负责。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就使用春秋航空活动积分所引起的任何损害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春秋航空客服热线电话:95524咨询。
4. 如遇法定节假日,春秋航空活动积分将延期转换至主卡持卡人的春秋航空绿翼会员账户内。
5.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并获得权益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6. 如参与活动的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虚假交易、系统漏洞等手段恶意套取优惠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取消该类持卡人获奖资格的权利,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其因参加本次活动所获赠的权益或奖励。
7. 若持卡人在活动期限内注销浦发银行春秋航空联名信用卡,将取消其所有卡片权益及礼遇。
8. 为确保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发票等),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需要时予以出示。
9. 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全部条款和细则。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本活动及权益条款和细则的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
10. 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文件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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