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回馈比例:钻石及白金信用卡5-10%;金、普卡1-5%;按实际交易卡种统计回馈比例;
2、回馈金=中奖的回馈比例×抽中的一笔消费金额(单位自然月内、每3笔、单笔满¥888元境外消费中,系统随机抽中1笔);单笔抽奖的回馈金最高¥200;
3、每月每人最多有3次抽奖机会;报名当月开始以自然月统计达标笔数及抽奖次数,次月重新统计;
4、抽奖开放期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届时请登录平安信用卡APP抽取回馈金;
5、活动所获回馈金可用于抵扣2016年10月至11月期间的累积可计积分消费,并在抽奖月次月开始返还;
6、境外消费包含所有境外商户的刷卡交易;境外网络交易包含通过万事达、VISA、JCB通道支付的美金交易单笔消费满额可参与抽奖;境外网站通过银联通道支付的交易不参与。
活动细则:
1、本活动适用于除金通卡、花漾卡以外的平安银行各类信用卡,一账通卡系列卡仅统计信用账户的刷卡部分;
2、活动期间只需报名一次,活动期间报名也将按照7月8日起的消费进行统计,客户需手机下载 “平安信用卡”APP并绑定平安信用卡,方可进入抽奖界面。客户未下载、未绑定平安信用卡,不可参与活动抽奖;
3、同一持卡人名下如有多张平安信用卡、原深发展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消费合并计算;美元交易按照1:6.6折算为人民币进行统计;消费统计日期以刷卡交易日为准;
4、达标消费笔数的计算顺序按照实际消费日期/时间排序;本活动以自然月为截点统计达标笔数及抽奖次数,次月重新统计;每月每人最多3次抽奖机会;
5、回馈金=【活动期间单月内每3笔每笔满888元境外消费中,系统随机选取1笔消费金额】×【随机分配的回馈比例】;钻石卡、白金卡回馈比例最低5%,最高10%;金卡、普卡回馈比例最低1%,最高5%(回馈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6、抽奖开放日期: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回馈金可用于抵扣2016年10月至11月期间的累积可计积分消费,并在抽奖月次月开始返还。举例:如客户10月15日抽到奖励金200元,客户在10月有可计积分消费50元,则50元消费奖励金11月回馈至信用卡账户,剩余金额将按照客户在11月底前的可计积分交易,在消费次月返还。若交易金额小于回馈金金额,剩余回馈金视为放弃;
7、可计积分消费详见平安信用卡网站-积分规则;
8、本活动总奖金额300万,数量有限,送完即止;
9、用户不得以任何恶意方式和行为参与本活动。一经发现,银行有权取消用户参与资格,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0、持卡人若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整户信用卡、对平安银行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平安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不享受活动权益;
11、对于活动期间产生的交易发生退款时,若客户退款前未领取奖励,该退款交易对应的奖励将不予以反馈;若退款前已领取奖励,且退款交易影响其活动达标统计时,已领取的奖励应退回;
12、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本次活动的规则如有调整或变更以平安信用卡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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